大陸杭州超冷血車禍.發生車禍後一定要讓對方死(影片 18+)

861 發表於 2008-2-10 17:06:0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7 11652
deathzxc 發表於 2008-2-11 23:59
天阿這個駕駛真的是腦殘
撞到東西還繼續倒車
分明是故意的
eaden 發表於 2008-2-12 00:08
這個司機真是有夠扯的,撞了一次不夠還要輾兩次
這種人因該要判五次死刑,到第五次才讓他死~
star65tw 發表於 2008-2-12 00:10
這真是一樁謀殺案,試問有人倒車不看後視鏡的嗎?況且在車輪輾過人體之後,司機竟然都沒感到異狀,又持續倒車了一下,並再往前開,真是有違常理,不知道這位駕駛最後被判幾年
LEO777 發表於 2008-2-15 03:29
這是蓄意殺人吧~~~
哪有人倒車不看後視鏡的...會開車的都碼知道車速這麼慢...壓到東西駕駛都可以感覺得出來...
linsj0811 發表於 2008-2-15 03:36
我也覺得那個駕駛分明就是要給他死
怎麼可能撞到人沒感覺,要是沒感覺會一直退出去才對啊
怎麼又往前開再倒退,連續2次,最後一次還加快速度..
真是沒人性...
vicki373 發表於 2008-2-15 04:13
如果影片一開始沒有新聞主播開場我還真會以為是合成還是找人合演拍出來的,那個人真的很誇張,都已經撞到人了,還連後輾數次,下車察看感覺又好鎮靜的感覺,原本想說他是不是喝醉酒了~不過看他走路的樣子應該也不像~真是讓人跌破眼鏡
outerspacer 發表於 2008-2-15 11:13
有夠殘忍的啦
怎麼有這麼冷血的人
可怕~~~~
mazda1105 發表於 2008-2-15 11:17
這該死的傢伙~"~!
看了就一肚子氣!!
很惡至極
raymond1010 發表於 2008-2-15 11:27
正確一下樓主的錯誤,這起車禍在台州而並非杭州.
此司機名叫:趙小程;受害人叫:陳冬香
台州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小區內倒車致行人死亡案,可容納近千人的第一審判庭內座無虛席。檢察機關以趙小程(肇事司機)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其提起公訴,被告方請法庭適用緩刑。
就在開庭的前一天,趙小程賠償給受害方經濟損失人民幣55萬元,被害方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
檢察院指控:趙小程駕駛浙J2D225帕薩特轎車,在某小區內倒車時,造成陳冬香受傷,陳冬香被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陳冬香因外傷致胸部廣泛多發骨折、血氣胸、肺挫傷伴創傷性窒息而死亡。
案發後,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東方時空》節目、新華社、上海東方衛視及浙江省內各大媒體,對此事件多次報道,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檢察機關指控,趙小程的行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經偵查實驗,趙小程倒車碾壓死行人存在五大過失:

一、上車前被告人一直打電話,不觀察車周圍的情況;

二、上車後仍然在打電話,打完電話之後倒車時只看左側的倒車鏡;

三、趙小程的車子後窗玻璃前堆滿物品,完全擋住回頭看後窗玻璃的視線,且知道自己的倒車雷達時好時壞也沒去修,沒對車輛的性能方面進行有效保障;

四、趙小程在倒車時車尾撞到被害人的大腿上,對此被告人一直稱自己沒有感覺到;

五、趙小程撞倒並且碾壓到陳冬香身體,雖然通過兩側倒車鏡,不能夠看到倒在車後的人體,但是作爲一個負責任的駕駛員應當下車查看,但趙卻認爲是垃圾袋或垃圾桶,仍然加大油門從人身上碾壓過。

公訴人進一步指出,法學專家認爲,從監控錄像和“撞傷不如撞死”的說法,可推測出這是一起故意殺人罪,但因證據不足,只能認定爲過失致人死亡。

公訴機關認爲,本案實際上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由于被告人的駕駛技術很糟糕,且平時駕駛習慣極差,平時違章無數,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據刑法規定,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應當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firzaxc 發表於 2008-2-15 11:39
這種事情 其實在台灣也不會少見...
撞死賠的比較少除非對方傷的不重,但要是沒死變成植物人..那就不知道要賠多少了,少說也有800萬以上
這樣做是錯的但很多人為了生計會選擇第一種..只要夠狠夠冷血
我只是就事論事..沒說這樣是對的..但不可否認這樣對那個駕駛比較好...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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