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一名單親母親阿婷(化名)家貧沒有收入,出賣皮肉為生,兩年多前受嫖客教唆,竟狠心把最長僅十一歲的三名女兒推入火坑,甚至還讓三名女兒與嫖客玩四P,直到去年底上國中的長女因接客經常曠課,才被老師發現。
台南地檢署連日來傳喚涉案十餘名男子,並將涉案人照片放大,交三名女孩指認,三人指認結果完全相符;檢方先後聲押母親及嫖客林文輝、許源、沈嘉言、林輝明、王進財等六人獲准,三名女孩則交由台南縣府社會局安置。
檢警調查,卅二歲的阿婷曾任臨時看護工,與丈夫分居三年,去年才離婚。因無收入,為養育年僅十一歲、八歲及七歲三名幼女,自己下海賣淫,跟沈嘉言(六十七歲)性交易,之後兩人同居,透過沈的介紹,再與林文輝(六十二歲)、許源(五十九歲)等人性交易。
九十四年夏天起,阿婷受許源教唆,把當時還在讀國小五年級的長女,帶去讓許源性侵,長女不從,她竟恐嚇長女「不聽話就不給飯吃、不准出門」。之後視長女賣淫為常業,經由許源、林文輝仲介,多次把長女送往新營市的旅社或嫖客自宅,與王進財(六十五歲)、林輝明(六十四歲)性交易。
幾個月之後,許源、林文輝遊說阿婷,「小的也可以帶出來交易」,阿婷竟也言聽計從照辦。許源、林文輝兩名皮條客「呷好逗相報」,除每月涉嫌性侵女孩二至三次外,還擔任馬伕,以機車接送女孩前往接客,每次交易代價五百至一千元不等,錢與阿婷均分。
檢方調查,三名幼女與嫖客進行交易時,有時甚至在郊區廢棄磚瓦窯外草地上,光天化日下露天「辦事」,阿婷若陪同前往也不反對,還在外等待順便把風。
這件狠母逼女賣淫的事,一直持續到去年十二月間,由於長女就讀的國一導師發現她經常曠課,探訪後才知她是去接客,通報社會局與警方介入,三姊妹才脫離皮肉生涯的夢魘。
目前三姊妹由台南縣府社會局緊急安置,三人同住一個寄養家庭,近二個月生活正常,寄養期間她們從未提起要見媽媽。
雖然現在單親家庭很多,工作不好找
但再怎樣也不應該為了錢而毀了小朋友的童年
而每次要等到事情發生了,社會局才跑出來關切
[ 本帖最後由 克萊卡 於 2008-2-14 18:5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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