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房屋的四大海沙屋保障真的只是賠幾萬就了事?

pleiades 發表於 2008-2-18 10:43:3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 3864
剛剛看到 Yahoo!知識+上有一篇文章,讓我對信義的印象又大扣分..
我真的感覺很奇怪,為什麼這間信X房屋跟我之前的印象差距這麼大,真的是同一間公司嗎?
看來我們應該串聯起來,給這家上市公司一點壓力,才不會輕忽我們消費者的權益...

對了,這個屋主好向還在求助中,不知板上是否有哪些高人能幫他一把...
雖然看了心有戚戚焉..但我不懂法律,還真是只能站在一旁,幫也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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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跟信義房屋買到海沙屋怎麼辦?● 發問者: 凱洛 ( 初學者 5 級)  

去年10月的時後,我們跟信義房屋買到了一間在南港的房屋,後來交屋之後發現這是海沙屋,當下我們要求屋主買回,不過信義房屋跟我們說屋主不想買回‧我們要求信義房屋負責幫我們處理,可是到了現在發現他們也只是在拖延時間,一直說有在處理,我們也做過海沙的檢測,慮離子的含量都很高,我有去詢問過很多朋友,他們建議我們找報社投訴看看‧後來我們也去找了蘋果日報,可是發現他們好像也不能幫助到我們,我們當時買了635萬,信義房屋說只能賠償我們31萬,叫我們這樣接受,這樣我們怎麼可能會接受,要是有一天睡到一半房子倒了誰賠償我們,說的難聽一點,人都死了要找誰賠‧
當初信義還跟我們保證這個房子沒問題,說他們賣了很多戶,結果後來我們打聽下才知道信義房屋這邊一戶都沒賣過,這樣他欺騙我們,他們有什麼責任嗎?而且也沒幫我們確認房子是不是有問題,真的很可惡‧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人也遇到一樣的情況可以提供我們處理的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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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2-18 11:29 編輯 ]

已有(1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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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xen 發表於 2008-2-18 11:15
跟著文也去看了知識+,發現原來不只是海砂,還有很多漏水糾紛ㄟ
原來信義房屋四大保障不是真的主動保障
要會哭會鬧才有糖吃..
還拍了一大堆廣告來騙人...
小小小毛 發表於 2008-2-20 18:07
不要以為公司大就有保障,要多看多比較才不會吃虧,最重要的是要了解保障條約內容再來評估,才不會到時求助無門!!
gb9989 發表於 2008-2-21 16:18
他們退31萬只是把仲介費用退還而已(買方1%賣方4%)根本沒有任何賠償.應該找律師研究條約內容.針對未誠實告知部分向原屋主提出詐欺.房仲部分如果有刻意隱瞞或知情未告知.則可能構成共同詐欺.提出告訴以逼使原屋主與房仲公司共同出面處理買回事宜.

[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8-2-21 18:01 編輯 ]
shiuan_w 發表於 2008-2-21 16:53
好公司有壞員工
壞公司有好員工
道理是一樣的!
silicon 發表於 2008-2-24 00:45
沒錯,應該去提告,詐欺。當初透過信義賣屋,應該有非海砂屋的証明文件。
可以因此提告偽造文書。
紫色海龜 發表於 2008-2-25 10:47
電視有撥出來耶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80221184722

我剛剛有把內容貼出來給大家看了!!
不知道信義房屋有什麼打算?
唐老鴨點蚊香 發表於 2008-2-25 16:08

物之瑕疵擔保

看了上述各位大大仗義直言!似乎我的身分就成了老鼠?雖然我不是X義?!但是也是形象廣告的房屋仲介公司
其實站在我們的立場,我們也極度不願意接到有問題或瑕疵的房子,當然初期接這案子的業務員理應詳加注意,但萬一屋主刻意隱瞞呢?!
所以在我們不動產說明書中就有定型化契約明白顯示該房屋的現況,並由屋主簽名以示負責!故是否有欺瞞行為在法理上是由賣方負責,仲介公司扮演的角色,是協調!萬一協調不成再進下一步動作!買方去年十月成交依買賣合約該有六個月的(物之瑕疵擔保)在民法物權篇或是消費者保護法中都有相關的條例可循!
mixiang 發表於 2008-2-26 10:48
只要稍做一些裝潢就可把一些問題隱藏起來
往往都是過 一段其間才會出來
六個月的(物之瑕疵擔保)在民法物權篇或是消費者保護法中都有相關的條例可循!
是沒錯可是房屋仲介公司的回答都是你以住一段時間
一定是你住的時候才有的所以不賠當初交屋都是好的
這當然是廢話一定是住才知道的
往往這種案子仲介公司都是拖不然就是推責任
不要說業務員好不好
這是公司賠不賠的問題
不要推說屋主刻意隱瞞
其實業務員都是知到問題的
都是不說的
我常看房子都找到問題可是業務員也不說說明書也沒寫
跟業務員說他說這是正常的屋子久了都一定會有問題的
反正就是要你先買在跟屋主說那裡有問題要修
請問這是對的嗎
那如果沒反映不就不管
而且有些是壁癌你要怎麼修
那不是要整面牆都打掉
而且那時去看屋時都已經粉刷過了(有些是仲介公司自己做的)
因為跟屋主談時問到屋主時他說這是仲介說的這樣比較好賣
可是還是看的出來
那不是刻意隱瞞嗎

[ 本帖最後由 mixiang 於 2008-2-26 02:50 編輯 ]
lin68 發表於 2008-3-2 05:55
基本上可以提出買賣還原,如果買方也花費裝潢,可請求賠償。
如果仲介刻意隱瞞,那仲介也會負帶連帶責任,相信大部分業務員不會為了賺那幾萬塊,拿自己可能陪更多的代價去賭。
所以不動產說明書很重要的,買屋著一定要仔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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