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憂鬱」發生包括生理、社會、心理的因素,例如:荷爾蒙與生理的變化、生產過程的精神壓力、照顧嬰兒的壓力、睡眠不足、從被照顧者變成照顧者、擔心身材走樣失去吸引力等。好發於原本有身心疾病、嚴重經前症候群、意外懷孕、墮胎、及懷孕晚期情緒不穩的產婦。
臺安醫院 張育彰醫師指出「產後憂鬱」由輕到重分為:
【產後情緒低潮】發生率約50%-80%,產後三天出現,最多不超過二週。症狀包括情緒低落、焦慮、易怒、哭泣、頭痛、失眠、等等,對嬰兒表現喜怒不定的矛盾反應,自認沒有哺育照顧能力。治療通常以諮商或心理支持為主,預後良好。
【產後憂鬱症】發生率約10%─20%,產後二週逐漸出現,病程可能延續六至九個月。症狀和憂鬱症相似,包括情緒低落、疲憊、睡眠障礙、食慾變化、專注記憶差、罪惡感等等,對嬰兒照顧過度耽心、害怕傷害嬰兒或照顧疏失、甚至自責出現自殺或帶嬰兒一起尋死的念頭與行為。下次產後復發比率約20%-30%。治療需抗憂鬱劑等藥物與心理治療,療程約六到九個月,嚴重時需住院治療。
【產後精神病】發生率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產後數週或遲至一年才發作。早發型產後三週內發作,晚發型產後三週後發作,症狀包括情緒激動、起伏不穩、哭泣、失眠、神智不清、罪惡感、有嬰兒死亡、被掉包等妄想與幻覺,國外統計患者有5%的自殺率及4%的殺嬰率,因此務必要積極治療。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39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