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之放射線劑量經常和給予的劑量不同

e48585 發表於 2008-3-11 07:25:3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484
作者:Allison Gandey  
出處:WebMD醫學新聞

  February 29, 2008 — 研究者已經觀察到開立的放射線劑量,與腫瘤實際接受到的有顯著差異;這些研究結果於2月26日線上發表於國家癌症機構期刊上,該團隊證實,現代放射線科技在不同的醫療機構中仍然會造成相當的差異。
  
  但是,研究者發現,強度調控放射線治療中,處方的劑量很少與計畫的或投予的劑量相符;作者們寫道,目前需要放射腫瘤學界的共識與國家及國際間放射線治療組織的治療指引。
  
  來自波士頓醫學中心與麻州綜合醫院放射腫瘤學部門的John Willins博士與Lisa Kachnic醫師在隨後的主編評語中表示,這項研究的主要發現是,不同的機構間,當使用不同的強度調控放射線治療計劃軟體時,可能造成治療計畫一些指標,例如投予至標的的最低劑量有戲劇化不同;這些資訊對於參與或主持多中心臨床試驗的放射線治療學家與醫用物理學家來說是很有價值的。
  
  主編附帶表示,Das教授與其團隊提供一個相當大且相關的,根據不同公制以及不同機構、計劃系統、與疾病部位標的劑量準確性的臨床資料;他們寫道,作者因提供該資料給放射治療學界,以及他們分析803項臨床強度調控放射學治療計畫的努力而受到讚揚。
  
  【新的治療指引將會協助排除變異】
  研究者進行一項迴溯性分析,針對在五個醫療機構使用不同計畫系統接受治療的病患,總共有12%病患因為腦瘤、26%因為頭頸部癌症、62%因為攝護腺癌接受治療。
  
  他們發現,處方所記錄到的劑量變異在最低、最高、與等中心點的劑量廣泛分布,總共有46%接受最高劑量病患接受了高於處方10%以上的劑量,而63%病患接受了低於處方10%的劑量。
  
  該研究於賓州大學、紐澤西州摩理斯頓紀念醫院、以及同在紐澤西州的甘迺迪健康系統;路易斯安納州紐奧良的Ochsner臨床基金會、以及印第安納里奇蒙Reid醫院與健康照護服務進行;這些機構有許多不同的放射治療部門,他們擁有的機器、工作人員以及每天治療的病患數目、執業的種類(學術相較於社區為主的)不同。
  
  在這五個機構中,攝護腺癌的劑量變異最小,頭頸部癌症病患變異最大。
  
  Kachnic與Willins醫師表示,我們完全同意Das等人的意見,確實是需要協調強度調控放射線治療劑量說明與報告方法;對我們作為主要研究者與檢驗強度調控放射線治療肛管惡性腫瘤的放射線治療腫瘤學團隊0529試驗物理共同主席來說,我們已經感受到需要標準化的第一手感覺。
  
  主編們也建議,新的治療指引應該對相對於要求劑量超過多少尖峰劑量是能夠接受的設下合理的限制;主編們表示,在我們的臨床執業中,我們一般限制劑量不得超過10%,但認定這樣的選擇只是傳統的,且這樣的做法並沒有臨床數據佐證或是廣泛接受的治療指引。
  
  在與Medscape腫瘤學的訪談中,Das教授在隨後的主編評論中稱讚該團隊的研究,他評論這項研究結果引起了許多論點,且稱這項研究寫得很好;但是她不同意10%的限制,同時建議專家可以將目標放在5%;這是個可進行的目標,且這應該不會很難達到。
  
  研究者指出,她們的研究有許多限制,包括缺乏不同機構之間的使用量沒有統一的敘述、治療計劃流程沒有品質確認數據、以及強度調控放射線療法輸入限制的不一致。
  
  這項研究也因為來自五個不同機構的五個治療計畫系統,某些在特定疾病部位,例如頭頸部與腦部有強度調控放射線治療計畫數據的限制。
  
  Kachnic與Willins醫師寫道,廣泛地使用強度調控放射線治療計畫標準,不僅將可以加速多中心臨床研究的進行,且可以提供臨床醫師每天執業上有關於什麼構成了”優良計畫”的穩固指引;同時,任何標準化的動作都應該以依臨床可行性來排序,且應該保留臨床執業者鼓勵接受度的彈性。
  
  研究者們表示沒有相關資金上的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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