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不能這樣就被模糊化了,你贊成長廷總部拿出租約証明有租13樓,以昭示大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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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天下 2008-3-13 13:18:10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5 9288
如果有租,那財政部長和一銀的備詢官員,有誤導立委資訊之責。

如果一銀官員有告知有租,那立委有踢館,製造事端之責。

如果沒有租13樓,那問題就大了。綠營有一大堆的法律責任哦。

3位立委有錯,錯在選舉前做這種白目動作。

公然叫囂群眾包圍執法警察,立委的人應該依法嚴辦。

李應元為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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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gunx 發表於 2008-3-13 13:28
按照謝長廷什麼事都閃閃避避的
你想有可能嗎
706880 發表於 2008-3-13 13:31
拿出租約証明後

這樣更能讓,三藍委請辭下台

因為身為立委以身試法,已經沒有資格在當立委了

這樣的示範大家以後都會學他們

立法的人都能搞了,小老百姓不能嗎?
a5503 發表於 2008-3-13 13:31
快把租的證明拿出來…
補馬英九一刀…
加油…
gshock 發表於 2008-3-13 13:34
奇摩新聞有登一銀的說明, 參考一下
一銀:謝總部十三樓 合法租用
更新日期:2008/03/13 04:09
〔記者藍鈞達、鄭琪芳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費鴻泰等人質疑長昌競選總部使用未租用的一銀十三樓,進而強闖謝總部,引爆嚴重衝突。一銀昨晚表示,出租給謝長廷做為競選總部的辦公大樓,地上總共十三層,包括一至三樓、十三樓,目前謝陣營所使用的辦公室,均是合法出租並收取租金。


費鴻泰是昨天下午在立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聽說」長昌競選總部使用未租用的第一銀行分行樓層,提議前往「突擊檢查」,國民黨立委羅明才、陳杰等人也一同前往,因此引爆衝突事件。


費鴻泰過去就曾多次質疑長昌競選總部租用一銀行舍,昨天質詢時,進一步要求第一金說明「出租哪幾樓」,第一金總經理黃獻全答覆「一到三樓」,但費表示,他聽說其他樓層也有在使用,提議前往突擊檢查。


昨天下午四點半,費鴻泰等前往長昌競選總部,財政部長何志欽、國庫署長蘇樂明及黃獻全等人,也被要求陪同前往,隨後就發生衝突事件。


一銀發言人周伯蕉昨天說明表示,該房舍去年建造完成,但分行今年下半年才會開設,因此從去年十一月開始到今年三月共五個月,將房舍出租給投資公司,賺取租金,後來才知道,出租的辦公室原來是做為謝陣營的競選總部。


周伯蕉表示,當時是對方主動接洽,才將房舍出租,對方每月按時繳付租金,對投資公司的使用方式無從置喙,但絕對沒有侵害股東權益;一銀是參考附近出租價格後,提出三百萬元的租金,將房舍租給美夢投資公司使用,而時間從去年十一月到今年三月共五個月,約定每月五日交租。周伯蕉強調,既然房舍放著,不如出租,還能賺取租金,這才是對股東權益最好的方式。

關於謝長廷要不要證明就看他們怎麼處裡了,畢竟這件事是昨天的起因.
我是覺得拿證明出來開個記者會比較好.
一銀總經理,沒全面掌握狀況,我覺得也有可議之處.

[ 本帖最後由 gshock 於 2008-3-13 13:56 編輯 ]
寂靜旋律 發表於 2008-3-13 13:35
唉~~有人一天到晚都要對方拿出證明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換個方向要他們拿出點證據確是什麼都拿不出來,

全都變成了"我覺得"、"我認為".....最後連 "我聽說" 都出來了.....

要他們拿出租約證明來可能總統大選都選完了還看不到那張紙....
dlinker13 發表於 2008-3-13 13:36
立委質詢時的新聞很明顯.一銀總經理也可以辭了
斷尾求生阿~
反正謝因為遺產稅的問題早就看經濟部長不順眼.
跳警車的絕對要訴辦.以為一銀是民進黨的家嗎?
怪人甲 發表於 2008-3-13 13:38
原帖由 706880 於 2008-3-13 05:31 發表
拿出租約証明後

這樣更能讓,三藍委請辭下台

因為身為立委以身試法,已經沒有資格在當立委了

這樣的示範大家以後都會學他們

立法的人都能搞了,小老百姓不能嗎?


請不請辭我是不痛不癢啦..........不過我很好奇犯了什麼法可以指導一下

畢竟最喜歡抄家的就屬民進黨了,每次選舉都要去人家黨部鬧一下,看看是哪條法可以治他
grxjoox 發表於 2008-3-13 13:39
不過好像是有租十三樓喔
所以這三名立委 我看闖空門這條罪
跑不掉了
放牧天下 發表於 2008-3-13 13:44
立委質詢都能亂說話,搞不清狀況。

不知道就去問下屬,還說只租,1,2,3樓。

以後官員都在立院答詢亂說話,不用負責嗎?

一銀總經理也是應該負點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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