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縣97年護理人員公開甄試簡章
97年3月11日訂定
壹、 依據: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貳、 甄選名額:正取5名。
參、 資格條件:
一、 現職人員(可指名商調)或非現職人員。
二、 學歷:公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三、 考試:應護士、護理師相關考試及格,領有護士、護理師證書者始得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男性須役畢)。
五、 特殊條件:現職人員獲錄取後,依法辦理商調手續,應於選填志願翌日起5日內取得原機關同意函,否則視同棄權,絕無異議。
六、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肆、 工作內容: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士(生)級護士:護理助產業務及其他相關事項。
一、 臺南縣楠西鄉衛生所士(生)級護士(2名)--地址:臺南縣楠西鄉中正路226號。
二、 臺南縣六甲鄉衛生所士(生)級護士(1名)--地址:臺南縣六甲鄉中華路110號。
三、 臺南縣大內鄉衛生所士(生)級護士(1名)--地址:臺南縣大內鄉大內村2號。
四、 臺南縣白河鎮衛生所士(生)級護士(1名)--地址:臺南縣白河鎮國光路5號。
伍、 報名時間:自97年3月25日至97年3月31日止,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止(星期例假日照常受理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陸、 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
柒、 報名地點:臺南縣衛生局,地址:臺南縣新營市東興路163號,電話:06-6357716#315。
捌、 報名應繳資料及證件:
應徵人報名時應繳下列文件(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備齊所有證件,以憑積分審查,恕不補件,未繳交者該項分數不採計):
一、 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2張。
二、 健保IC卡(請務必提供健保IC卡,以供報名資料處理用)。
三、 新式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請至臺南縣衛生局http://www.tnshb.gov.tw/甄試專區下載表格黏貼)。
四、 護理相關考試及格證書正本及影本(考試院核發)。
五、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本及正反面影本(衛生署核發)。
六、 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以最高學歷採計;最高學歷如為其他科系畢業者,以修習與護理、公共衛生科系主修科目相關20學分以上為限,並檢附學分證明或成績證明;繳驗國外畢業證書者,均須附繳正本及經駐外館處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七、 服務經歷證明正本及影本(請檢附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等證明文件,其他文件不採計)。
八、 委託書(親自報名免附)。
九、 簡歷表(請逕至臺南縣衛生局http://www.tnshb.gov.tw/甄試專區下載,請詳填及簽章)。
以上三~九項證件,務必以A4紙張影印各1份(護理師或護士證書正反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正本核對後發還。如未帶正本者應於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本人私章,以示負責。
玖、 甄選成績計算方式:
一、 書面審查成績(考試、學歷、經歷)佔30%:
(一) 考試:最高以50分計
公務人員高考及乙等特種考試及格50分、專技高考及相當特種考試及格48分、師級檢覈及格46分、公務人員普考及丙等特種考試及格45分、專技普考及相當特種考試及格44分、士級檢覈及格42分。
(二) 學歷:最高以40分計
1. 護理、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其他科系畢業者,以修習與護理、公共衛生科系相關20學分以上為限,並檢附學分證明或成績證明)。
2. 具碩士以上學位40分、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38分、專科學校畢業35分、高中(職)畢業32分。
(三) 經歷:最高以10分計
衛生局、所、消防局及公、私立學校(教育部登記有案)護理人員年資每滿1年2分、醫學中心護理人員年資每滿1年1.8分、區域醫院護理人員年資每滿1年1.6分、地區教學醫院護理人員年資每滿1年1.4分、地區醫院護理人員年資每滿1年1.2分、其他機關(未參與評鑑醫院、診所、護理機構、社會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廠護…等)護理人員年資(依執業登錄年資,採計分數)每滿1年1分;不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算。二、 筆試佔70%。
(一)、 考試時間:97年5月4日上午8時20分入場,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考試(8時45分以後,不得入場考試)。
(二)、 考試地點:臺南縣立新東國民中學教室,地址:臺南縣新營市民治東路30號(如因報考人數增加,考場無法容納時,增設第2考場,屆時另行公告於臺南縣衛生局網站)。
壹拾、 甄試成績:考試成績於當日(97年5月4日)下午3時張貼於本局公告欄並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tnshb.gov.tw/。
壹拾壹、 成績複查:考生如欲申請成績複查者,請填寫護理人員公開甄試成績複查申請表,並應於成績公布後3日內提出申請 (成績複查申請表請逕至臺南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tnshb.gov.tw/甄試專區下載申請)。
壹拾貳、 公開選填志願:錄取人員請於97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在本局2樓圓桌會議室,依成績高低排序公開分發,積分相同者以抽籤決定先後順序,並依序公開選填志願(唱名3次未到者最後選填,選填作業完畢仍未到者視同棄權)。
壹拾參、 試場規則:
一、 應試時,請提早10分鐘入場,遲到15分者不得入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即9時後,始得離開試場。
二、 考生應按照准考證號碼入座,違者不予計分。
三、 考生應將准考證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
四、 答案卡、考桌及准考證三者之准考證號碼須完全相同,如有不符,應即舉手,請在場監考人員查明處理。
五、 考生除應用文具外,不得攜帶簿籍、紙張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如行動電話、呼叫器、計算機等)等物品入座。
六、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發現試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七、 考生不得交談、偷看,違者不予計分。
八、 考生交答案卡後,應遵照監考人員指示離開試場,不得逗留試場門口。
九、 如有未盡事宜,依考選部規定試場規則辦理。
壹拾肆、 其它補充:
一、 錄取方式: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二、 歷次考古題請至臺南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tnshb.gov.tw/甄試專區參酌。
三、 試題為測驗題50題,採電腦閱卷方式,應以2B鉛筆劃記,劃記要粗黑,擦拭要清潔,若不為機器所接受,考生自行負責。
四、 試場配置圖及考生座次表於97年5月2日公告於臺南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tnshb.gov.tw/甄試專區。
五、 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需更改應試日期,將於有線電視台以走馬燈播放並公告於臺南縣政府及臺南縣衛生局網站。
六、 准考證請妥善保存,遺失不予補發;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准考證入場,以便查驗,未攜帶者不得入場參加考試。
七、 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錄取者需繳交正本查驗),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資料來源: 台南縣衛生局 http://www.tnshb.gov.tw
甄試網頁 http://www.tnshb.gov.tw/exm-1.htm
簡章 http://www.tnshb.gov.tw/exam/甄試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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