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停車位縮水預防之道

東海之貓 發表於 2008-5-2 19:16:2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 4102
以下新聞大致上是花錢買到的車位不符合標準車位規格
問題是,建商是受法律保護的,網路上找不到文,但在報上有看到補充說明說2%的誤差是在法律上可被接受的,所以誤差2.5公分是可接受的
真的要告的的話,建商應該不會輸
但是,我們消費者就真的只能坐以待斃嗎?
成屋還可以去實際丈量,但是預售屋要要如何防範
請教各位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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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萬 買到「迷你」車位
更新日期:2008/05/01 16:50 記者劉開元/台北報導
一名呂姓女子上午指控說,她花了260萬元向嘉泥建設開發公司買了一個停車位,結果交屋後才發現,要停進該停車格不但很困難,就算勉強停進去,車輛兩旁的空間,也小到讓她無法打開車門下車。買到小車位已夠氣了,沒想到拿尺一量,竟然發現停車位寬度比契約還縮水了2.5公分,讓她氣個半死。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上午到金山南路二段215巷的「嘉新麗水花園社區」會勘,果然發現這種離譜車位。他當場要求建商嘉泥建設開發公司補救或補償,並要求建管處以後審核建照及核發使用執照時,應要求停車位長度、寬度都須符合規定,不能縮水,以免讓不肖建商牟取暴利。


針對李慶元要求,建管處與消保官都表示將介入協調本案,找建商重畫停車位、或其他補救措施,以免消費者蒙受損失。但建商則不願回應官方的要求。


呂姓女子說,她以260萬元,向嘉泥建設開發公司買了金山南路二段嘉新麗水花園社區地下室的一個停車位,契約明訂停車位規格長5.75公尺、寬2.25公尺、高2.1公尺,當初購買時,售屋小姐說,這樣規格幾乎大多數車輛都一定停得下。


呂女說,建商前年交屋後,她發現她開的CAMRY3000型轎車,很難停進去,就算停進去後,她竟然被困在車中,動彈不得得,因為車兩旁空間小到無法打開車門。她拿尺丈量,才發現車位「縮水」達5公分之多,向建商交涉後,建商才重繪,但仍短少約2.5公分。當她再向建商交涉,沒想到建商說「妳為何不改開小車,就沒這個問題了」。但她另開輛1300cc的小車試停,一樣停車困難。


李慶元現場會勘時,大樓不少住戶爭相指責建商不負責,因為該大樓地下室有八格小車位中,竟有六格都有寬度縮小的問題,且每格都短少2.5公分。李慶元說目前台北市停車位售價約300-400萬元之間,如果建商開發大型建案,動輒超過100格車位,每個車位如縮水2.5到5公分,建商每100格車位,就可多繪1到2格停車位,再多獲利300到600萬元,獲利相當可觀,卻使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5-2 21: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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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su 發表於 2008-5-5 15:40
1.小平面車位575 x 225 要停3000cc的車本來就很困難.一般小車位就是以停寬度較窄的小車為準.要停大車就買大車位600 x 250 這是基本常識.

2.一般建築都會有誤差值.車位寬度有2%的容許誤差值.也就是說只要寬度220就不違約.也是合理的.

3.
[[[李慶元現場會勘時,大樓不少住戶爭相指責建商不負責,因為該大樓地下室有八格小車位中,竟有六格都有寬度縮小的問題,且每格都短少2.5公分。李慶元說目前台北市停車位售價約300-400萬元之間,如果建商開發大型建案,動輒超過100格車位,每個車位如縮水2.5到5公分,建商每100格車位,就可多繪1到2格停車位,再多獲利300到600萬元,獲利相當可觀,卻使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

這是很無知的說法.車位有幾個.在建照裡就得清楚以[標準尺吋]劃上去.完工請使用執照時也是一樣得劃清楚有幾個.小車位不能只劃575 x 220 .這是違法的.但圖面與實際建築仍會有差異.這也是為甚麼會有2%誤差值的原因(房屋坪數誤差值以1%為準).有時會劃得較大.有時會小一點.這是很常見的.一般來說.只要沒超過誤差值即可.且如果實際建築裡仍有多餘空間可以停.那也是得讓管委會去處理.錢也是管委會收的.跟建商沒有直接的關係.以前是有建商會利用這種方法來多賺錢.現在有公寓大廈管理法在規範.建商是不容易用這方法多賺錢的.除非是管委會與建商勾結.那就沒辦法了.

4.還是老話一句.要買尺吋沒爭議的就買 [成屋] .只要是買 [預售] 就永遠無法避免這樣的事.我相信沒有一棟建築的尺吋可以跟設計圖完全一樣.只是誤差值多少而已.只要是在可容忍的範圍之內就不會問題了.

5.這又是一部典型的 [議員作秀] 的案子.當笑話看看就算了.

[ 本帖最後由 teddysu 於 2008-5-5 15:45 編輯 ]
東海之貓 發表於 2008-5-5 22:15
要買尺吋沒爭議的就買 [成屋] .
----雖然很難過,但是這畢竟是最實際的一句話
大大的木頭 發表於 2008-5-6 11:46
停車位是都會區許多有車人心中的一個痛,但在
為愛車求得一個立地之所時,常常被不肖業者唬
弄,但以這個報導來看,只能說是買方未了解實
際狀況就出手。因為建築法規本來就有規定誤差
值,這是常識,但許多人並不會在意,而是就業
務人員的說詞做決定,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自
己就所買的範圍自己劃一個框框,再考量是否有
柱子、車道或其他影響車子進出車位的阻擋物,
並且停好車時是不是會發生車門開不了的可能,
所以事先模擬及看平面圖做好標示是很重要的。
teddysu 發表於 2008-5-6 18:36
後來想想.我想這裡面唯一的爭議點是---業務員的態度

一般說.買方並不會太瞭解這樣的問題.建方在法理上是沒甚麼問題.所以建方也不會太在意官方的要求.畢竟他們並不違法.但是

---當初購買時,售屋小姐說,這樣規格幾乎大多數車輛都一定停得下。---

這是很籠統的說法.很容易被誤會.這就是業務員的責任了.如果是我來介紹.我會清楚的告訴買方.這樣的車位只夠停一般的小車.1800就會有點勉強.還得要有比較好的駕駛技術才行.沒把握的話還是買大車位比較保險.如果業務員用很籠統的說法.也確實是有爭議.只是這樣的爭議一方面舉證很困難.一方面是如果要定出甚麼車才能停也很難.畢竟每個人的開車技術都不一樣.很難訂出標準.也沒有一個業務員敢在買賣合約書上標明這種事.再加上業務員對這車位與車子大小的關係並不瞭解.為了銷售賺錢.最常用的就是這樣的 [籠統] 的說法了.是對是錯是很難釐清的.只能由買方自己來判斷.

以這案例來看.如果買方可以舉證.那建商就有道義責任.如果無法舉證.那就只能怪自己沒常識.當然.也有可能是買方自己在硬坳.還找來市議員配合演出.硬是要把合法的東西說成[不合理].這就有點鴨霸了... 最好笑的.市議員也配合演出... 有點吃飽太閒.也顯得很無知
algo1203 發表於 2008-5-6 23:53
泰迪熊大大果然是專業
這個議員根本是作秀做過頭
一般預售屋都會有合理的誤差範圍
而且應該會明訂於契約中的
所以買預售屋是有一定風險的
畢竟不像成屋可以直接感受....
rc1238 發表於 2008-8-11 11:31
請教各位大大, 在下是在預售屋時跟建商買了一組上下的機械車位, 當初的買賣合約 有寫明
是 230 cm x 550cm 但是交屋後丈量卻發現寬度 只有 195cm (內徑), 連2邊的鐵架也只有 215cm
請問這樣是否就算不合法了?? 有何方法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Thisbe.Fang 發表於 2008-8-11 12:48
版主大大的回復很專業 但是除去議員是否作秀不談,建商是否真的完全沒有責任?
誤差 2% 為法律所規範的,但為何只看到 -2%,而看不到 +2%?
八個車位有六個短少,我個人認為,看起來比較像是建商在一開始就打算吃豆腐,才能將『誤差』控制得如此精準
gb9989 發表於 2008-8-11 20:08
原帖由 rc1238 於 2008-8-11 11:31 發表
請教各位大大, 在下是在預售屋時跟建商買了一組上下的機械車位, 當初的買賣合約 有寫明
是 230 cm x 550cm 但是交屋後丈量卻發現寬度 只有 195cm (內徑), 連2邊的鐵架也只有 215cm
請問這樣是否就算不合法了?? 有何 ...

請以存證信函明列建商違約事項.通知建商並要求其限期處理.如無滿意回覆請立即委任律師提起告訴要求解約還款.
東海之貓 發表於 2008-8-11 22:40
原帖由 Thisbe.Fang 於 2008-8-11 12:48 發表
版主大大的回復很專業 但是除去議員是否作秀不談,建商是否真的完全沒有責任?
誤差 2% 為法律所規範的,但為何只看到 -2%,而看不到 +2%?
八個車位有六個短少,我個人認為,看起來比較像是建商在一開始就打算吃豆腐,才能將『誤差 ...


偶而會有例外啦! 我在不同地方的兩個平面車位都有比大車位的尺寸還要大一些
只不過這兩個都是十多年的老建案
新建案就不敢保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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