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想找個幫手送送我。」5月3日下午,在布吉吉華路新一佳超市門前的人行過街天橋下,67歲的乞丐許老漢對記者說。許老漢身旁立著一塊由廣告公司製作的紅底黃字的噴塗廣告招牌,上書「我想請個幫手」幾個字。
許老漢說,他去年七八月份從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來到深圳,之前一直在家做農民種地。去年,他聽人說在深圳乞討有錢賺,於是來到深圳。
剛來時,許老漢在東門、華強北一帶乞討。「那時我身體好,就你這樣的我也敢跟他摔跤。」許老漢邊說邊伸出左手,在記者面前晃晃,大有遙想當年的意思。
據介紹,許老漢今年春節期間突發腦血栓,經武警醫院搶救保住了一條命,但癱了半邊身體,還花光了2萬元積蓄。因身體不行,許老漢無法在東門、華強北這樣的「寶地」乞討。兩個月前,他在布吉新一佳超市門前佔住了地盤,「家」也安在旁邊10米遠的過街天橋下。
幫許老漢製作這個招聘廣告牌的姜先生告訴記者,他的服裝店就在布吉新一佳超市附近,每次見許老漢在這裡乞討時,他不是給些零錢就是給個盒飯。後來熟悉了,姜先生覺得吃飯對許老漢來說不是問題,一天的乞討收入足夠養活他自己了,許老漢生活難以自理,「上下班」成了很大的困難。姜先生與許老漢商量後,就幫他寫了招聘幫手的廣告語,並找朋友幫他製作了一幅噴塗廣告招聘招牌。
記者看到,許老漢的招聘廣告上寫著:「我把討的錢大部分都給你,留點給我買口飯吃就行了,只求每天拖我往返。」但姜先生說,當初這話是許老漢同意的,但現在許老漢的條件變了。許老漢說,他的幫手需要做的事是每天早晨7點用小車把他從人行天橋下拖到新一佳超市門前,晚上10點再把他拖回人行天橋下。他每天給幫手10元。
轉自:QIHOO
[ 本帖最後由 dumbmotor 於 2008-7-28 01:41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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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歲的乞丐許老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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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老漢打出的廣告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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