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7歲乞丐打廣告招聘幫手(附圖)

khong82 發表於 2008-5-5 14:07:3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3804
「就是想找個幫手送送我。」5月3日下午,在布吉吉華路新一佳超市門前的人行過街天橋下,67歲的乞丐許老漢對記者說。許老漢身旁立著一塊由廣告公司製作的紅底黃字的噴塗廣告招牌,上書「我想請個幫手」幾個字。


許老漢說,他去年七八月份從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來到深圳,之前一直在家做農民種地。去年,他聽人說在深圳乞討有錢賺,於是來到深圳。


剛來時,許老漢在東門、華強北一帶乞討。「那時我身體好,就你這樣的我也敢跟他摔跤。」許老漢邊說邊伸出左手,在記者面前晃晃,大有遙想當年的意思。


據介紹,許老漢今年春節期間突發腦血栓,經武警醫院搶救保住了一條命,但癱了半邊身體,還花光了2萬元積蓄。因身體不行,許老漢無法在東門、華強北這樣的「寶地」乞討。兩個月前,他在布吉新一佳超市門前佔住了地盤,「家」也安在旁邊10米遠的過街天橋下。


幫許老漢製作這個招聘廣告牌的姜先生告訴記者,他的服裝店就在布吉新一佳超市附近,每次見許老漢在這裡乞討時,他不是給些零錢就是給個盒飯。後來熟悉了,姜先生覺得吃飯對許老漢來說不是問題,一天的乞討收入足夠養活他自己了,許老漢生活難以自理,「上下班」成了很大的困難。姜先生與許老漢商量後,就幫他寫了招聘幫手的廣告語,並找朋友幫他製作了一幅噴塗廣告招聘招牌。


記者看到,許老漢的招聘廣告上寫著:「我把討的錢大部分都給你,留點給我買口飯吃就行了,只求每天拖我往返。」但姜先生說,當初這話是許老漢同意的,但現在許老漢的條件變了。許老漢說,他的幫手需要做的事是每天早晨7點用小車把他從人行天橋下拖到新一佳超市門前,晚上10點再把他拖回人行天橋下。他每天給幫手10元。

轉自:QIHOO

[ 本帖最後由 dumbmotor 於 2008-7-28 01:41 編輯 ]

67歲的乞丐許老漢

67歲的乞丐許老漢

許老漢打出的廣告招牌

許老漢打出的廣告招牌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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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1010 發表於 2008-5-5 17:59
不知道是不是一種經營手段,或者說是乞討的方法.
不過這招真的很吸影人的眼球.
我看到的話,我估計也不會施捨給他.
不是有救助站嗎?有困難自己找救助站,那裡有吃有喝有住有窗,有人照顧.還可以找到一份工作.真想不明白為什么不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取尊嚴
馬桶同學 發表於 2008-5-5 18:31

回復 2# 的帖子

大陸的救助站真的是令人不敢恭維

裡面說多臭就有多臭

倚強欺弱  強奪所需的更是不在話下

在東莞看到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婆婆被個小伙子搶走一天所得

實在有夠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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