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摩網]三總皮膚科主任趙昭明指出,羅可坦是治療青春痘最後一線用藥,用於囊腫型或結節型的重度青春痘患者,使用前要填寫自願書,一方面讓醫師再度確認患者狀況,也讓患者了解用藥風險。
衛生署藥政處長廖繼洲說,羅可坦在國內管制嚴格,「醫師開處方時,還得寫紀錄單」,主要是它可能導致使用女性懷孕後產下畸胎,而且不屬第一線用藥,除非患者青春痘非常嚴重,且第一線用藥無效,才會考慮用此藥。
趙昭明表示,國內不僅限制皮膚科專科醫師才能用藥,醫師開藥前需輸入個人代碼,健保對羅可坦的給付也相當嚴謹。
羅可坦藥價不便宜,劑量廿毫克一顆約七十元,每天一顆,用藥需持續三至六個月。趙昭明表示,若患者有憂鬱症,臨床用藥會特別小心。他也說,嚴重青春痘患者若有憂鬱問題,有時未必與用藥有關,許多患者前來就診時,還沒有用到羅可坦,就已被診斷為憂鬱症。
國外研究指出,羅可坦可能使憂鬱症狀加重,甚至自殺。生產羅可坦的羅氏藥廠指出,藥品仿單已說明不適用於孕婦、憂鬱症患者。
兩岸近幾年都有發生青少年因青春痘而自殺的案例,根據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國內目前並無因使用羅可坦導致憂鬱或自殺個案。廖繼洲說,衛生署未來將繼續監測,視個案狀況要求藥廠修改仿單警語。
[ 本帖最後由 goodcat1111 於 2008-5-20 17:19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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