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台北房屋的處理方式

wth0722 發表於 2008-5-27 21:45:2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2567
這三十年來,台北市的房屋價格持續上涨。

讓在這期間賣掉房屋的人都變成是做了錯誤的決定。

三十年前,台北縣中永和的新屋一個單位,大概三十坪,總價六十萬上下,

也就是一坪兩萬元上下。

現在台北縣中永和新屋一坪多少錢呢 ?

我的推估是這三十年總共涨了將近三十倍

所以這三十年,任何人賣掉台北都會區的房屋,

如果沒有買更大的,或是換差不多大的,都是錯誤的。


所以我在想

未來在台北都會區買的房屋

原則上是不賣

因為賣了

大概同價錢都買不回來了


所以我會把我的台北都會區的房屋拿去抵押借錢

最好能借到八成以上

這就等於把房屋先賣出去了


這樣萬一台北都會區房市崩盤

我就不還錢

讓我的房屋法拍

我再把他法拍買回來

還賺了差價


房子涨價之後

再加碼借出來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5-27 22:23 編輯 ]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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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tu777 發表於 2008-5-27 22:12
照這麼看...你應該還在付房租!!

lin68 發表於 2008-5-28 11:13
30年前一碗陽春麵多少?
你貸款出來那麼多錢要幹嗎?不用利息嗎?
房子拍賣掉你以為從此就不欠銀行錢嗎?
你都信用不良了,銀行還會借你錢嗎?
最大錯誤是你的思想?
所以你現因該沒房子吧?
wth0722 發表於 2008-5-28 16:01
樓上的兩樓

我有說過我沒房子嗎?

呵呵 建議你們看清楚文章
s131144 發表於 2008-5-30 13:39
笨蛋
你的房子法拍後信用破產
往後別混了
烏龜棒棒糖 發表於 2008-5-30 18:29
請問30年前和30年後的物價指數差異多大呢?
若以兩個時間點來說房價確實是漲了,但是若劃分為多個時間點來說,房市還是有漲跌走勢的,所以房價並不是一路漲上去的哦!!正也證明在大台北的房子並不是除了換屋之外的賣屋方式就是錯誤的做法。
若是把房屋貸到滿,那不就給銀行賺利息嗎?除非你能保證你賺到回來利息錢,不然貸到滿有義意嗎?若還不起要清盤到時自己的信用都賠進去了,以後只能靠親朋好友來當人頭,但這年頭還有人願意嗎?就算願意,難道求人自己都不會不好意思嗎?並非筆戰,只是小弟淺見,不鼓勵各位大大操作如此危險的槓桿財務。
junghsin 發表於 2008-5-31 01:01
我覺得台北市捷運附近的中古屋,應該還蠻保值的,應該買來出租,降低房貸的負擔,遇到房價大漲時,在賣掉賺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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