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代書作業流程*
一、產權調查
為確保交易安全,簽約前事先應由代書代為申請土地謄本、建物謄本、平面圖、地籍圖、使用分區證明,以明瞭產權狀況。
二、簽約
1.買方:身分證、印章、簽約款
2.賣方:身分證、印章、土地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
簽約時如委託人無法親自到場,則委託代理人須檢附委託書、印鑑章、印鑑證明,代理人則須檢附身分證、印章。
三、備件用印
1.買方:戶口名簿三份、印鑑章、用印款
2.賣方:戶口名簿三份、印鑑證明一份、印鑑章、最近一期地價稅單及房屋稅單
四、申報契稅、增值稅
1.申報契稅約5~7工作天
2.申報增值稅自申報日起自用稅率約15~20工作天,一般稅率約5~7工作天
五、領取稅單
於領取稅單時應一併查問有無欠繳稅單,如有欠稅則一併開單繳納。
六、繳稅完稅
1.買方:契稅款、完稅款
2.賣方:增值稅款
七、過戶登記
送件至領件約2~3工作天,若買方不需要貸款,待權狀核發後,即可連絡雙方交屋。
八、貸款
1.若買方需要貸款,一般於用印完成後即可進行貸款申請。 2.銀行額度核准後,即可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約1~2工作天可完成。
九、交屋
.買方:尾款、代書費及其他應付費用
.賣方:鎖匙、最近一期水、電、瓦斯、管理費等收據及其他應付費用買方
點收不動產、拿取鎖匙,賣方收取尾款,雙方同時結清各方應付之費用後即可結案。
~買賣雙方各需負擔之稅費~
一、賣方
土地增值稅
自九十四年二月一日起土增新稅率(20%、30%、40%) 房屋稅
1.住家:房屋現值×1.2%
2.
營業用途:房屋現值×3%
3.
非住家非營業用途:房屋現值×2%
地價稅
1.自用住宅、國宅、勞工住宅:公告地價總額×0.2%
2.
私有一般、營業:按公告地價總額累進計算×1%
3.工業用地:公告地價總額×1%
抵押權塗銷代書費
財產交易所得稅(併入綜合所得於每年申報所得稅時申報) 到期工程受益費 相關費用(交屋前水電、瓦斯、管理費、電話費等應付費用) 其他欠稅 ...........
二、買方
契稅:買賣稅率為6% 過戶登記規費 過戶登記代書費 未到期工程受益費 若有貸款時須另支付 設定代書費及設定規費 房屋火災費及地震險費銀行貸款查詢費或開辦費或帳務管理費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6-12 21:0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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