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贈與過戶之辦理程序:
土地、房屋贈與移轉需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贈與稅。
二等親內之財產移轉需申報贈與稅,每人每年之贈與免稅額為111萬元。
土地移轉是以公告土地現值核課贈與稅。
土地移轉現值:請參考土地登記謄本之公告土地現值及申報地價。
贈與稅計算方式:(贈與總額-免稅額)x 稅率-累進差額=需繳納稅額
如果土地是夫妻共同持有(所有權各持分1/2),每人每年之贈與免稅額為111萬元,夫妻合計一年就有222萬元的免稅額可以贈與子女。
如果土地不是夫妻共同持有,也可以請夫妻先將土地之所有權移轉持分1/2贈與配偶,因夫妻間相互贈與財產,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不計入贈與總額(免贈與稅)。(但需申報)
申辦贈與流程: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贈與稅=>贈與移轉登記
一、申報「土地增值稅」需附文件:
1.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稅捐處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贈與契約書影印本(有黏貼印花稅)
5.土地登記謄本(可附影印本;需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二、申報「贈與稅」需附文件:
1.贈與稅申報書(公所或稅捐處或國稅局提供)
2.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3.贈與契約書影印本(有黏貼印花稅)
4.土地增值稅(免)繳款書影本
三、「贈與」所有權移轉登記(至地政事務收件)
需附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地政事務所提供)
2.贈與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副本裝訂於最後)
3.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贈與人及受贈人)
4.印鑑證明一份(贈與人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土地所有權狀
6.土地增值稅(免)繳款書收據(第一聯:通知及收據裝訂於後)
8.贈與稅(免)繳納證明書及影印本(證明書正本裝訂於最後)
※印花稅需至郵局購買。(移轉現值 0.1%)
※子女如未成年,還需父母親當法定代理人。
贈與移轉過戶所需費用如下:
1.土地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如無調漲就不必繳納,但還是要申報
2.贈與稅:以地政事務所公告土地現值
3.印花稅:土地公告現值 x 面積 x 0.1%
4.地政移轉規費:(土地申報地價 x 面積 x 01.%)+土地書狀費一份80元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22條: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百萬元。另依財政部94年12月14日台財稅字第09404587540號公告,贈與日期自95年1月1日起適用贈與免稅額為111萬元。
贈與稅稅率:
超過67萬元以下4%
67萬元至189萬元6%減累進差額$13,400元
189萬元至312萬元9%減累進差額$70,100元
312萬元至434萬元12%減累進差額$163,700元
壹、辦理贈與案件(含夫妻贈與)流程
一、土地部分:填寫一式兩份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其中一份契約書按土地贈與權利價值貼千分之一印花稅)及填寫增值稅現值申報書後至稅捐處申報土地增值稅(夫妻贈與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俟稅捐機關開立不課徵證明書後請其於該證明書查簽截至最近一期無欠繳地價稅。
二、建物部分:填寫一式兩份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其中一份契約書按房屋贈與權價值貼千分之一印花稅)及填寫契稅申報書後至稅捐處申報契稅,俟稅捐處開立繳款書後請其於該繳款書查簽截至最近一期無欠繳房屋稅。
三、完成前二項流程並繳清稅款後至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四、最後持憑下列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
貳、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贈與移轉登記案件應附文件:【書表均須蓋雙方印章,贈與人附印鑑證明者蓋印鑑章】
一、登記申請書。
二、土地、建物契約書各二份。
三、增值稅(或不課徵證明)、契稅繳款書、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四、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五、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正本三者擇一】。
六、贈與人印鑑證明【或贈與人持身份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七、各類書表提供處:
1.登記申請書、契約書-地政事務所或至各主管機關網站下載各類書表。
2.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書、契稅申報書-稅捐處。
3.贈與稅申報書-國稅局。
參、有關稅法規定:
一、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
二、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土地稅法第28條之2〉。
三、所以夫妻之間贈與房屋,免課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但仍要繳契稅、房屋稅以及可能要繳房屋稅。
※.流程:要先報稅, 報稅完後繳完應納稅捐之後,再辦理過戶登記。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6-13 04:33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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