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四要項 買屋租屋比一比

foxy1114 發表於 2008-6-13 06:28:4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162
都會區的房價居高不下,許多民眾乾脆轉買為租,以期減輕負擔。


 根據Yahoo!奇摩的關鍵字統計,相較於今年第2季,租屋關鍵字的搜尋數,已比今年第一季成長2成,而591租屋網也調查出,今年6月份,每天有4萬人次上網查詢租屋,相較於去年底,暴增了4倍。可見有些民眾為了不讓房貸負擔降低生活品質,都認同租屋比買屋划算。專家提醒,想要有個窩,最好先周詳考量過以下4個要項之後,再大膽買屋。


 一、收入穩定,有一筆積蓄


 台北富邦銀行消金部門主管指出,以銀行的角度而言,房貸戶有穩定的收入,銀行較不會擔心還款能力,由於自備款通常須準備2成,若自己又有一筆積蓄,還可當作自備款,貸款時就不必申貸太高的成數,以免增加每月還款的負擔。


 此外,台灣房屋首席總經理彭培業說,工作穩定性也是必須考量的重點。要是買了房子,卻因一直換工作或調職,而頻頻更換工作地點,通勤時間因此拉長,就會連帶提高時間及交通成本,還不如先租屋較佳。


 二、每月房貸負擔低於所得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舉例,假設一對新婚夫妻想買800萬元的房子,通常自備款須準備2成,估算至少要準備160萬元的自備款,扣掉自備款後,則須貸款640萬元,而以目前年利率3%、貸款20年期估算,每月本利攤還約須支付35494.4元,她強調,不是雙薪家庭真的繳不起。


 三、租金跟房貸負擔一樣


 彭培業指出,房貸租金替代率,是指每月負擔房租支出的上限可以替代房貸支出的比例,當計算出的比例大於或等於100%時,意即租金與房貸的負擔是一樣的,倒不如去買屋還比較划算;而若是介於60%至99%,則建議選擇房價較低或是交通方便的次要商圈,不但能減少房貸負擔,也可晉升有巢一族;當然,若低於59%,則應以租屋為優先考量,等日後提升經濟能力再買屋。


 四、自住且非低總價小套房


 由於低總價小坪數套房產品,銀行在審核貸款成數時,會採取較嚴格角度,核貸成數不高,相對地就要提高自備款,這對於一般新婚夫妻或剛入社會的新鮮人而言,不啻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房仲人員建議,2房至4房的住宅產品,銀行較願意核貸,將來有換屋需求時,轉手率也比較高。

小弟的話:該買好.還是該租好.買了怕跌.不買怕漲..難難難

[ 本帖最後由 p11111 於 2008-6-13 20: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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