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申訴版主利用職務之便亂扣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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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kazkaz 2008-6-28 00:14:30 發表於 已處理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1240
連結

上面所聯結的文章
我完全針對主題探討
且完全沒有牽扯到政治議題
更完全只針對文中該報導的不公道以及謬誤提出批判

試問該罪名如何成立?
-20積分完全是莫須有的罪名
請各版主明察

[ 本帖最後由 tone.chang 於 2008-6-28 10:02 編輯 ]

已有(6)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tone.chang 發表於 2008-6-28 00:36

回復 1樓 _kazkaz 的帖子

您好
已請該版之版主前來說明
請耐心等候
謝謝
_kazkaz 發表於 2008-6-28 00:45
感謝tone.chang版主
我會於此耐心等待佳音的
Sadako 發表於 2008-6-28 00:55
親愛的會員您好

版主要先提醒您   您應該至本版置頂公告 不可思議的建議與申訴  申訴

而不是到這哭訴!!!

另外  您為何沒把版主發給您的短消息附上呢??

評分分數: 積分 -20 分
操作理由: [版規]13. 勿於此版發表帶政治言論之標題、文章或是回應   也嚴禁挑起筆戰
對此記者文章有意見  可至NOWnews投書留言
感謝!!!


另附上您的回覆

從報導來看
確實是韓國人
那有什麼問題?
還是韓國人不可以當和尚?
當了和尚就是嫖竊佛教文化?

文章第一段更是無腦到極致:
引用:
任何東西只要被韓國看上,就有可能被韓國人拿去申請世界遺產
這跟韓國人當和尚有屁關係?
引用:
像明明就是中國老祖宗的孔子、端午節、中醫、風水、漢字……等等,韓國人都動過申遺腦筋。
這是記者嗎?這錯誤報導還敢延續使用?
這之中只有端午節有被申遺,而韓國端午節跟中國端午節乃同名卻完全不相同之節日
而中醫韓國申遺的是一本韓國人翻譯的中醫書,不是中醫本身。
其他皆為誤傳。
引用:
這次到中國安徽九華山,原本期待看看可愛的地藏菩薩,卻沒想到上山後才知九華山拜的地藏菩薩肉身居然是個韓國人,而且是貨真價值、有名有姓的韓國人「金喬覺」。天啊!觀世音菩薩阿彌陀佛,快點來救人啊! "


請誰來告訴我韓國人當和尚到底哪邊有問題!?
韓國人比較命賤不能信教就對了


樓下會員對您所提出的疑問

韓國人命是不是比較賤 我不知道
但是韓國人那種自以為是又不懂得尊重人的機車個性
卻是全世界有名的
難道這些東西都是誤傳嗎?
難道韓國人沒說日本的劍道 插花 等東西也是韓國過去的?
難道韓國人沒叫說釋迦牟尼是韓國人??
今天這篇文章的重點是 在中國的九華山 居然拜的是韓國人的肉身菩薩
這當然讓人驚訝
跟你所謂韓國人命賤不賤 剽竊佛教文化又有何關係???
還是就是不能批韓國人不好?


您又一次的回覆
樓上
你有認真看我文章?
還是罵我罵爽的?

韓國人確實沒說過XX文化韓國的
例如釋迦牟尼新聞完全是假的
早就有人查證過了

你有沒有看我的引用?
引用:
天啊!觀世音菩薩阿彌陀佛,快點來救人啊!
一篇很純粹的報導
偏偏要加上韓國嫖竊文化的假新聞
句末還加上我上面引用的這句話
你敢說這作者沒有譏諷韓國人的用意?




請原諒版主的愚鈍   看不出您所說罵爽的字眼在哪???


本版嚴禁挑起筆戰   

本版不是戰場   無法讓您盡情筆戰   感謝!!!






[ 本帖最後由 Sadako 於 2008-6-28 15:08 編輯 ]
_kazkaz 發表於 2008-6-28 01:31
至樓上版主
你在文章中的扣分留言中
只有寫說勿使用政治言論之標題
且短訊息中雖附上完整板規
但並無強調此違規項目為挑起筆戰
故此個人認為沒必要附上短訊息
且直到你留言之前我才知道我是因挑起筆戰而扣分

該文章留言我樓上早已有火藥味了
曲解我的留言且來謝師問罪之意
我對此卻有不滿
但並無挑起比戰之意
而一句"罵我罵爽的"個人認為並無挑起筆戰之意念
且單純一句"罵爽的"就直接扣20分
於此我絕對抱持著質疑

而該篇文章既然貼出
那為何不能探討其真實性?
再者你寄信以後~
我有再對該文章發聲過?

再說為什麼我不能在這邊申訴?
板規我看遍了
好像沒有這條規定


在此
雖說需要其版主到此說明
但我是申訴
關於案件之審查
個人希望其他版主來判斷
在此感謝卡提諾各版主的付出

[ 本帖最後由 _kazkaz 於 2008-6-28 01:39 編輯 ]
dumbmotor 發表於 2008-6-28 05:34
親愛的會員您好   卡國的各個版區   都獨立運作   而版規也會因為版區的特色不同

而有所差異   因為您提出由其他區版主來判斷的要求...   所以卡國上下要勞師動眾

請另一個版主   先來不版了解此大環境的討論風氣   接著熟讀不版版規   甚至了解其背後意義

然後再來深入探討您的案件??   恩...   如果您不介意等個一年半載   讓我跟前來了解狀況的版主

做過深入解釋溝通後   然後再來個實習一個月的測驗   確定該版主對不版確實瞭解後

就會來回覆您的申訴!!!   以上...   純屬說夢話   要讓您失望了   抱歉~~   

另外   與其要求其他版主來判斷   您倒不如說   要一個會支持您的版主來判斷比較快喔!!!



對於此申訴   關鍵在於   您的回覆用字!!!   像是   

文章第一段更是無腦到極致   當和尚有屁關係   韓國人比較命賤不能信教就對了




什麼會引起筆戰   一般就是在選字上面的錯誤決定   話其實都可以好好說的   就讓在下為您做個示範   



這位無腦到極致的會員   卡國的各個版區   都獨立運作   而版規也會因為版區的特色不同

而有所差異   隨便提出由其他區版主來判斷的要求...   所以卡國上下要勞師動眾

請另一個版主   先來不版了解此大環境的討論風氣   接著熟讀不版版規   甚至了解其背後意義

然後再來深入探討的案件??   
一句話   辦不到!!!   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一定要這麼偉大   這麼特別

你命比較值錢   我們比較命賤   所以大家要為你忙昏頭???   切~~   還有   就直接說啦   

是要找一個會支持你的版主來判斷   跟其他版主有啥屁關係???





以上   就是一個經典絕對會引起 "筆戰" 的回覆   內容其實差不多   就是選字上面的差異

所以造成了極大的不同   既然您自己也承認了該文章留言早已有火藥味   有沒有意挑起筆戰

已經不在考慮範圍內了   因為引起筆戰的事實   已經造成   不是有另一個會員   就針對了您的回覆

做出質疑嗎???   不過該會員對於選字的EQ   就比某人高了些   有多高   大概3~4樓那麼高吧!!!


在不版   討論的意義   是針對該文章   儘量不要針對某會員的回覆   當然為了表示贊成或反對是可以的

不過用字上面   請儘量客觀   絕對不要太過情緒化   



在下猜測   您對此判斷   應該還是充滿了不爽與質疑   不過   就是這樣了   

此種類似案件   花這麼多的精神來做解釋   也實屬 "不可思議"   



相信您對於不版   應該還不是太熟   此版向來秉持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的精神在做管理   如果您想開了   可以回去就您自己的回覆稍做修改   讓它不再有所謂的 "火藥味"   

版主們會很願意撤除扣分的!!!   另外   韓國人確實被大多數的人誤解   既然您有所謂的 "證據"

很歡迎在不版提出   讓眾多執迷不悟的會員們了解   其實韓國人並沒有嫖竊他國文化的事實喔!!!

不過到時   如果有會員對於您提出的證據感到質疑   請您回覆的時候   務必理性與客觀

就算知錯能改   不版還是不容許屢勸不聽的頑石的~~~   
_kazkaz 發表於 2008-6-28 10:20
至dumbmotor 版主:
個人並不會期望任何版主支持
也不會希望任何各版主作出大動作來支持我
純粹只是不想任被申訴人來審判我而已。
在此對於dumbmotor 版主得用心解釋至上感謝與敬意
並且可以釋懷

順帶一提:
Sadako 版主在此針對我的回覆真是夠熱血阿~
熱血到感覺這邊可以開始打一仗了~


Sadako :
基本問題我已看過dumbmotor版主的解釋 過且可接受
而只剩下為什麼我要跨區域在這邊申訴的問題
我跨區域申訴的理由只有一樣
怕吃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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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kazk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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