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斡旋可以提前解約嗎?

doct 發表於 2008-7-16 19:42:5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 4674
小弟最近有購屋的打算...也透過仲介看了幾間房子...
原先看到一間還蠻喜歡的(稱為A)...但開價跟自己的預算也有些差距...
在仲介的建議下...先下斡旋跟屋主談價...
屋主開價1250...斡旋合約簽1050...仲介認為低於之前成交行情...要我告知能接受的範圍...
因此又多簽了一張契變...更改買價為1100...但契變上的日期是還沒到的日期...
仲介說...他會先用1050去談...有必要會十萬十萬加價...要加價錢都會先跟我說...

在簽完斡旋之後...仲介說同事剛好接到另一案子(稱為B)...要帶我去看...
看過之後...發現比原先那間A更好...比較之下當然就不喜歡原先那間A了...
就想將斡旋改到這間B...仲介說方便我們...契約先不改沒關係...他可以先用這張合約幫我談兩間...
如果B屋主有需要看合約再請我臨時簽...讓我可以用同一筆斡旋金...
當下也覺得無不妥...就答應...

隔天仲介跟我回報他跟屋主談的結果...他說兩間的屋主目前都願意降價到1140左右...
B屋主降到1140已經不願再讓步...A屋主降到1135但看起來還有議價空間...
因為1135離我底價的1100已經很接近...所以我就再次跟仲介表達我的意願...
希望他先hold住我較不喜歡的A...並再次確定目前都還是用1050去談...
瞭解狀況後...沒多久仲介就電話跟我說我在跟他聊時...他同事正跟屋主A砍價...目前屋主願意1120...
當天已經很晚了...12點多了...我也沒多說什麼...

再隔天...由於真的不喜歡A...就再致電給仲介...跟他說我要將合約轉到B...仲介也說OK...
當時是上班時間...我也無法立刻去改合約...
之後仲介又來電...說他同事很努力幫我們談A...現在要改對同事不好意思...而且屋主也願意降到1120了...
要改合約有困難...希望把流程跑完...跟屋主說一口價1100要不要賣...如果屋主不願...就可以撤合約...
我再次確認我簽的合約是1050...為何要用1100跟屋主談...況且當初他說要十萬十萬加...要會告訴我情況...
仲介說他告訴同事我們的底價是1100...所以同事都用1100跟屋主談...而且我有簽契變是1100...
但問題是契變的日期根本還沒到...我也可以說還沒生效吧...

結果...晚上仲介跟我說屋主願意降到1100...所以我那間可以算成交了...
但因為知道我不喜歡...為了幫我解套...他跟店長說他答應我二選一...所以如果B可以成交...那我就不用擔心要買A了...
但我早跟他說我不喜歡A...甚至談到1050我也不想要...
現在變成我一定要成交一間...如果B屋主不肯降...我也只能負擔1100...那我就要硬吃下A...

唉...我想問大家...斡旋合約可以提前解約嗎...畢竟合約上是1050...契變的日期也未到...
現在屋主降到1100...也還算沒到合約價格...我可以要求撤合約嗎...
現在仲介說雖然契變日期沒到...但算是同一份合約...況且我簽了契變...就表示我許可他們用1100去談...這樣他們才有武器去跟屋主溝通...現在我拿契變時間還未到為由...他認為我在玩他...

但明明說好要十萬十萬談...加價也會跟我回報...結果沒隔三天就跟我說用1100成交了...
我也在屋主第一次降價時...再次表明不喜歡...要hold住...再次確認目前還是用1050談...
結果仲介就說是他同事去談的...因為知道我的底價是1100...所以也很努力用這價格談...
當我認為事態有些嚴重...希望要撤時...他跟我說對同事屋主不好意思...且按規定要照合約走...
希望用一口價的方式逼屋主知難而退...反而搞到1100成交...

我可否就契變日期未到視為未生效而反駁1100不算成交呢?另外...這種情形到底可不可以撤合約?
仲介一直說不行...照合約簽到下禮拜就不行提前撤...
當初我說要改合約到B他也說OK...現在就說時間沒到不能撤...

真煩...不會要花大錢買一間不喜歡的房子吧...還是要搞到被沒收十萬的斡旋金...

有沒有懂法律的版友或有經驗的告訴我該怎麼做...還是我這樣已經算奧客了?

[ 本帖最後由 熾天使之怒 於 2008-7-16 22:27 編輯 ]

已有(1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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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ngkuei 發表於 2008-7-17 00:12
假設你下斡旋,但屋子不喜歡是可以解約的,但是希望你沒有簽下訂金憑據簽收單,其實要解斡旋的合約很簡單,只要我上訴的簽單你沒簽的話都可以解約。
doct 發表於 2008-7-17 10:12
原帖由 kuangkuei 於 2008-7-17 00:12 發表
假設你下斡旋,但屋子不喜歡是可以解約的,但是希望你沒有簽下訂金憑據簽收單,其實要解斡旋的合約很簡單,只要我上訴的簽單你沒簽的話都可以解約。 ...


我總共只有簽兩張...一張就是斡旋...一張是契變(上面註明將斡旋金額改為1100)...
其他是沒再簽任何合約了...所以應該是沒有簽過"訂金憑據簽收單"...
或是有些仲介會將該條列在斡旋合約中...等於簽了斡旋就簽了訂金憑據簽收單?

唉...條約都沒看清楚就亂簽...看了大家討論也才知可以簽內政部版的要約書...簽約還是不能太急啊...
gb9989 發表於 2008-7-17 23:29
你已經把自己困住了.合約要隨時修改而不是口頭一句話決定.如果不喜歡A當下立刻要更改斡旋標的.不是放給業務員自行運作.一般為方便起見斡旋都有附帶條款.當屋主願意以買方出價售出時.斡旋金將會自動轉為訂金之一部分.所以你2份合約內容請看清楚.如果有上述類似的文字規定.那買賣合約基本上已經算成立了!這時候說不要有違約的問題訂金(斡旋金)將會被沒收.
p.s.我個人認為你自己踩進陷阱而不自知.1100萬可能是一個已經知道的成交底價.要你簽契變是在拉高你的出價而已.當你契變簽完就等於成交了.因為業務員回報的狀況真的滿奇怪的.一般屋主讓價很少看到5萬10萬這樣讓步的.尤其是物件價格超過千萬.通常會砍整數的議價.很少看到用尾數做議價單位的.
shen0522 發表於 2008-7-17 23:58
在他還沒轉訂金前...快去找仲介拿回你的斡旋金...還沒轉訂金前...你可以隨時後悔解約的!
再者,仲介十個有九個會騙人...說的很好聽幫你去談...其實都是希望騙買方加價,屋主降價...就互相一直騙!
買屋很重要...一定要買真正喜歡的,且自己合理接受的價錢,別聽仲介虎爛,我曾是仲介...但受不了文化而離開!
不行的話...趕快先找消保官...有他們出面比較好辦事....畢竟你聽起來似乎是被凹的!

[ 本帖最後由 shen0522 於 2008-7-18 00:01 編輯 ]
doct 發表於 2008-7-18 10:12
謝謝各位前輩的回覆...
小弟也知道合約不是這樣簽一簽要解約就解約這種兒戲...畢竟是保護買方也保護賣方...

昨天再跟仲介談...總算是把合約解除了...也將斡旋金拿回...
但跟仲介也真的是撕破臉了...吵了一個多小時...最後請店長出來處理...

算是學到些經驗吧...做任何事都要三思而後行...多聽聽大家的意見...
agela 發表於 2008-7-21 01:14
其實大大的作法基本上是非常冒險的!看完您的故事,

還真為您捏了一把冷汗呢!

您應該待1050的價格談完之後,再與仲介更改1100的斡旋

而這中間,您也有相當的時間可以考慮是不是喜歡,確定要買A屋~

原則上,只要屋主還沒簽收之前(斡旋轉為訂金),您隨時可以表達您反悔的意思,

最好除了電話告知外,再打一封簡訊留底!

除非您是遇到不肖業者....不然大部分是會退還的!
lovehsu 發表於 2008-7-21 01:18
既然是斡旋,
當然是可以解約啊
哪有付斡旋就一定要買的道理呢.
f9082666 發表於 2008-8-22 16:50
以我們公司為例 在屋主簽認之前您都可以徹斡,並且您的經際人在您上述的情況
每一動都有和您報告,若您確認不喜歡,大可以立刻轉換,並且一般在最後和賣方
確認價格都會再和您報告,確定若最後價格出去屋主願意賣,用內政部要約書屋主沒收
的就不只是十萬元,而是承購價格的3%...所以還是用斡旋會好很多。
如果真的如您所言 您己經告知他不要再去談了 那他就有問題了
畢竟法律是保障買賣雙方 而不是保障仲介...所以您若有異義 基本上仲介是拿您沒皮條的
hugo8237 發表於 2008-8-27 18:12
斡旋在屋主簽收、仲介通知您成交之前是都可以撤的
不然怎麼叫斡旋呢?
斡旋金在屋主同意賣之後才會變成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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