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買房子順便買法定車位,因為車位的建物持分會包含在公設裡面(假設和你房屋建坪一樣多的其他住戶,理論上妳的公設應該和他一樣多,但是因為你有車位,所以你的建物權狀上公設會比他多)
這種法定車位通常會有建商出一張證明說公設約定專用,約定哪幾號車位是你專用
這種車位只能賣給住戶,賣的時候契約寫清楚,再把車位持分的公設分割給他吧!
如果是增設車位,就會有獨立權狀,可以自由買賣,那兩個車位就會有兩張權狀
以上市最常見的兩種情況,我還見過一種更特殊的情況,就是車位的部份是可獨立買賣,車道的部分才是公設,在早期某個時期有些建商會玩這種把戲,這種情況就是車位也有獨立的門牌,也可以獨立買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