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信義房屋廣告不實 罰120萬元
2008/07/16 11:5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08年 7月16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決議,信義房屋仲介公司 (9940 )在所散發海報上宣稱「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擁有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是買方買屋的首選,是第二名的五倍」等服務品質內容為虛偽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決定開罰新台幣12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其實2007年時已對信義房屋有關「連續10年天下雜誌調查房仲業第一名」、「天下雜誌五百大服務業調查.信義房屋連續11年獲得經紀類第一名」等服務品質內容開罰150萬元。
但當時信義房屋公司不服,向行政院提起訴願,當時信義房屋補提供數據證明為第 1名等資料,因此行政院撤銷公平會原處分,要求再另適法處理。
因此,公平會再度蒐集資料,調查後仍然發現信義房屋旗下的部分分店曾在廣告上宣稱「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
但公平會依突破(管理)雜誌曾針對房屋經紀業發布理想品牌調查結果,其中「台灣北區」調查排行第一名是其它事業,第二名才是信義房屋,很明顯的,並無「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實績,已足夠認定有關服務品質說明虛偽不實,今天決議仍然要開罰,罰鍰 120萬元。
公平會表示,經審慎調查了解後,仍對信義房屋公司進行裁罰,但公司若不服,可再提起訴願。
信義房屋廣告不實案 敗訴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06.23 03:47 am
信義房屋仲介公司因為在報紙、網路廣告宣稱「成屋履約保證」、「銀行保證交易風險零風險」,被公平會以廣告不實進行罰款,信義房屋不滿處分,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現,消費者十分相信信義的廣告,已經嚴重影響不動產仲介市場,判決信義房屋敗訴,維持120萬元的罰款處分。
公平會接獲民眾與房仲業者檢舉,信義房屋在網站上的廣告宣稱「付款安全保障-成屋履約保證」、「由銀行出面保證買賣雙方產權/付款安全,真正將所有的風險歸零」,公平會調查實際交易結果,發現不但無法保證履約,也不是完全零風險,認定該廣告不實,96年4月開罰120萬元。
信義不滿,強調「代辦履約保證委任契約書」只是代辦一定事務的委任契約,並不用負保證責任,也不是保證契約,因此廣告沒有誇大不實。
合議庭認為,所謂的「保證」,不管是民法規定還是一般社會通念,都是指「保證人代他人負起債務或責任」的意思,既然信義房屋打出「成屋履約保證」、「風險歸零」的口號,就會讓消費者產生「服務提供者或保證銀行將承擔買賣交易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的認知與期待;但實際上,保證銀行並沒有代違約方向被保證人履行債務,再代被保證人向違約者求償的義務,廣告顯然不實。
信義辯稱,早就在廣告中清楚說明「成屋履約保證」的功能與保障的風險範圍,有錯誤認知的消費者只是少數個案;不過提出檢舉的房仲同業抱怨,因為他們不願像信義房屋一樣做出誇大不實的保證,流失很多相信信義廣告的客戶,合議庭認為該廣告已經嚴重影響房仲市場的守法同業與交易秩序,開罰勢在必行。
至於罰鍰金額,公平會考量信義房屋在不動產仲介市場位居領導地位,每年營業額近50億元,加上該違法廣告已經登載超過十年,因此開罰120萬元,合議庭認為相當合理,維持公平會的處分。
【2008/06/23 經濟日報】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4395669.shtml
其實聰明的消費者如我,通常不會被這些玩弄的字眼所影響或矇蔽,最主要還是看企業的規模,以及睜亮眼睛選對服務的經紀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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