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的標準是否適當(大聲公)

 關閉
openjan 2008-8-20 05:23:27 發表於 已處理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1025
我檢舉了一帖注音文

這是由論壇系統自動發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發表的帖子被 malcoln 評分。

檢舉人:openjan
被檢舉人:水汪汪
檢舉事由:違反版規(06. 為使文章閱讀方便性.本版禁用注音文、火星文內容字體。違者-15(2007-10-7增訂))
主題名稱:鄭大名嘴,該閉嘴了吧?
證據: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p;extra=&page=2
#35
原帖由 水汪汪 於 2008-8-17 21:15 發表
反正一切都是外來政權跟阿共ㄟ陰謀啦
其他的政論節目不會找他們去打嘴砲
為了錢!當然還是要繼續掰

[Malcoln]:檢舉不成立

[ 本帖最後由 malcoln 於 2008-8-18 02:05 編輯 ]


發表時間: 2008-8-18 01:06
所在論壇: 網路大聲公
所在主題: 凡發現筆戰、灌水等違規在此區回報

評分分數: 積分 -1 分
操作理由: 檢舉不成立,注音文若為方言之狀聲字原則上不予處分


但是大聲公板主 malcoln卻說ㄟ<--這個字是狀聲辭 不予扣分 我去建議與申訴

版區申訴 卻得到
[stanley5]:
不知您所指的之前是多久以前
才註冊的新人怎會問出這樣的疑問
有關注音文與火星文的規定從訂下之初就未曾變更過
若不瞭解請詳閱當時的版規修訂公告及討論內容


這類回應

結果我又找到之前其他人被扣分的注音帖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thread.php?tid=1272244&extra=&page=2
#23


再度申訴沒想到 回應卻是[stanley5]:本區是建議及申訴區
請勿在此區做其他討論


我想請問其實真的要說起來 ㄎㄎ<--才是狀聲辭 ㄟ並不是所謂的狀聲辭

況且版規之中並沒有寫明有所謂注音文若為方言之狀聲字原則上不予處分

此一條例 就算此一條例為慣例不須寫明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thread.php?tid=1272244&extra=&page=2 #23 又為何被扣分 相同案例被扣分情況之前屢見不鮮

現在大聲公的標準似乎開始與之前不相同,這是正常的情況嗎?

是不是請大聲公的幾位板主 能夠用一種標準來扣分呢?我只想要檢舉違規帖得積分而已


[ 本帖最後由 美式冰咖啡 於 2008-8-20 09:24 編輯 ]

已有(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美式冰咖啡 發表於 2008-8-20 09:01
http://www.ck101.com/forums/thread-1216509-1-1.html

恐怕這是引用總版版規 ~
我們當初的規定是狀聲詞~還有無法使用中文打出來的字~可以使用注音來強調所想表達~是比較例外的情況

其實這是比較難以界定的~這件事情會再跟大聲公版主討論~由於總版規的規定無法讓您加到積分~不過還是感謝您的建議~會再討論時加入您的意見~

[ 本帖最後由 美式冰咖啡 於 2008-8-20 09:08 編輯 ]
Comsenz 發表於 2008-8-20 10:44

算是建議

壯聲詞~~定義會不明確?
全面禁止使用注音文這是最明確的規範了吧~~

反正一切都是外來政權跟阿共""陰謀啦
這可以用英文"A""a"來代替吧~

至於"丂丂"~注音文是直接打出來..但在倉頡中卻是有這個字(這不是重點)
丂丂...也可以用"科科"來代替吧(雖說是宅男最早的打法)

參考看看!!
openjan 發表於 2008-8-20 14:19
狀聲辭應該是用來代替聲音的一種詞句,但是ㄟ 這種 比ㄎㄎ 更不能說是狀聲辭

我想要說的是,都是引用總版規的話 那之前那位ㄎㄎ被扣分 後面我檢舉的這位

ㄟ的卻不扣分 如果我是之前那位被扣分的 不是很冤枉嗎?更何況 因為所謂的狀聲辭

被扣分的一天沒有幾百也有幾十 希望可能早點確立"一致"的標準 這也是目前大聲公

3位版主 要努力的重點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openjan

LV:6 爵士

追蹤
  • 3

    主題

  • 188

    回文

  • 1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