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 vs 釣魚!

teaorfish 發表於 2008-12-10 18:54:4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2794
之前有貼了一篇 失業 vs 釣魚,今天在奇摩又看到一則人心的新聞,也發生在八斗子漁港,貼上給各位看看!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10/78/1awnl.html
除了這則新聞外,時常也會聽到,對於周遭需要你隨手就可作的善事,但現在還是很多人選擇不理,啊~現在是什麼社會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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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epole 發表於 2008-12-10 23:24

釣魚的勇士不怕死

這則新聞我也有看到,其實最可惡的還是執法機關
礁岩消波磚上釣魚要穿救生衣,看到違法視而不見,
執法機關嚴重失職,因放縱釣客而導致花更多救難成本,
只有先懲處機關首長才會有取締,進而釣客才會自行保護
災難才會降低,
erpchen 發表於 2008-12-10 23:25
其實現在人的"人心"會如些,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之前朋友也因為,別人車禍他過去幫他,結果被賴成撞倒他的人,後來還賠了3千塊,你覺得我朋友下次還會去想幫助人嗎?
所以啊~~~世態言涼啊~~~~
還是拿著釣桿來去釣魚吧!
paha94283ej3 發表於 2008-12-11 19:50

這世界是自私的拉
誰都嗎是為自己  埃埃~~
ii545545 發表於 2008-12-22 13:58
可能是有的人怕好心沒好報...
反而被人說成是他害的那就更槽.....可能是防人之心吧!
qaz3624 發表於 2008-12-23 11:00

回復 2樓 nopepole 的帖子

這個回覆的邏輯很怪異!
原來可惡的是執法機關,而不是不守規則的釣友。
浪費社會成本、救難資源的是執法機關,而不是不守規則的釣友。

相同邏輯:
酒駕的人並不可惡;
偷、搶的人並不可惡;
總之,所有違反規則的人都不可惡,可惡的都是執法機關。
chinack0211 發表於 2008-12-25 09:00
原帖由 qaz3624 於 2008-12-23 11:00 發表
這個回覆的邏輯很怪異!
原來可惡的是執法機關,而不是不守規則的釣友。
浪費社會成本、救難資源的是執法機關,而不是不守規則的釣友。

相同邏輯:
酒駕的人並不可惡;
偷、搶的人並不可惡;
總之,所有違反規則的人都不可惡,可惡 ...

......我還以為只有我覺得奇怪??
人家是合法釣魚!! 穿不穿救生衣, 是人家的事情.....
依法如果犯法? 可以告發!!
如果因違法疏忽造成救難人力的浪費? 可以請求付救難人力的動員金錢!!

照樓上某位大哥的說法:
今天犯法的不可惡!! 因為他拿生命再賭~~~
可惡的是沒有告發的公務員??(還不知道能不能告發咧......)
可惡的是冒著生命危險救人民危難的公務員?
照這麼說....陳進興 都可以申請國賠了.....
救人也罵!!
不救人也罵!!!
關心民眾垂釣安全也罵....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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