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s3000024 於 2010-1-1 23:53 編輯
其實萬事有因,當別人對我們不好時,可能正是我們以前欠人家的……
清代安徽商人程伯麟,久居江蘇揚州,信奉觀音大士極虔誠。
乙酋年的夏天,亂兵經過揚州城,程君祈禱大士求救,夢見慈悲的觀音菩薩對他說:
「你全家十七人,十六人都能免難,只有你一人,劫數難逃。」
程君一覺醒來,想起夢中觀音菩薩的話,深知難逃厄運,
頗為惶恐,乃又誠誠懇懇的向菩薩祈禱。
第二天夜間,又夢見觀音菩薩對他說:「你前生殺了王麻子二十六刀,今生必須償還。
你應該吩咐家中其他十六人都避居東廂,自己獨自一人在中堂等候,以免連累家人。」
程君對於夢中觀音菩薩的話,深信不疑。
了五天,果然有一亂兵到程家去。
程君很客氣的迎接說:「你就是王麻子嗎?我前生欠你二十六刀,現須償還,請你把我殺了吧!
那亂兵聽了很驚奇的說:「你怎麼知道我的姓名呢?」
程君把夢中的事一一詳告,亂兵聽了,嘆道:
「你前世殺我二十六刀,以致我今世報你。如果我現在殺你,那麼來世你又要報我,
這樣冤冤相報,何時可了?倒不如就此罷休。」
說畢,就把刀背砍了程君二十六下,就寬恕了案
其實萬事有因,當別人對我們不好時,可能正是我們以前欠人家的。
我們如果能夠忍下來,不較不怨的坦然承受,或者寬恕於人,
這可能就此將這段恩怨了斷和化解了,不然的話,那可真是冤冤相報何時了了。
以上一件事,是清代唐宜之居士,親見其人而記載的。並說明記載此事的意義有三點:
一、宿業成熟,不易逃脫。
二、菩薩大慈大悲,能挽回定業。
三、目前的遭遇,都是往因造成,應歡喜領受,不當怨尤。
(故事取材自觀音靈感錄)
謂在數難逃的“數”,在佛學上說,就是“定業”的意義。
可是在數既難逃,而菩薩又能挽回定業,是否矛盾呢?
要說明此中並無矛盾之理,可從世法上的法律來譬喻,前世做了惡事而在數難逃,
與世法上做惡難逃法律制裁的道理是一樣的。
但一念向善而求佛懺悔,足以挽回定業,也與犯法者一念悔過自首,
而獲「免刑」、「減刑」的道理一樣。像本篇程君前生造了殺業,
今生本難逃被殺的惡報,但因誠心悔過而皈敬觀音菩薩,
因而僅被刀背砍了二十六下而輕輕了事,這不僅證明觀音菩薩的靈感,尤足以說明因果的昭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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