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可深,不可痴
『用情深,感情真』,最近才去世的張學良夫人-趙四小姐,
相知相守愛侶七十三年,她身上所表現的真情深意,
夫妻倆的鶼鰈情深,譜下了近代中國史上的偉大愛情。
幸褔的愛情應該是雙方相互愛得真,愛得深;
然而愛情的關係如果一邊深情,一邊淺意,
那就可能是個問題。
愛情可以真,可以深,但不能痴,
「痴」是一種惛懵,不明事理,不識時務,
有人甚至不知自己在做什麼。
「痴」會讓我們愛上不該愛的人,而無法自拔。
愛情可以浪漫,但是浪漫得讓自己受傷、
痛苦甚至死亡,就是太「痴」了。
真正懂得愛情的人,應該認同愛情是美麗的,
快樂的,有幫助性的。
拿破崙說:「不能使你奮發的愛,不如不愛」,
拿破崙與約瑟芬的戀情很浪漫,也很瘋狂,
他的愛情既真也深,卻不是痴。
其實很多情人並不是在交往了很久之後,
才發現對方並不是個良伴。
現代人的交往十分開放,大約交往三個月左右,
都幾乎可以瞭解對方是否適合自己;
如果不適合,那倒是一個適宜說再見的「分手期」,
再交往下去就會產生了「不捨」與「痴迷」心態,
也就愈陷愈深。
愛情可說是一男對一女的「人際關係」,
用這種角度看待愛情,可能會擁有較好的愛情。
人際關係中,我們會注意進退得宜,懂得分寸,
可是愛情卻讓許多人只知道前進,不知後退。
因此,有的人迷途不知返;有的人一廂情願,強人所難。
做任何事情,只知勇猛直前,而不知「退」的哲學,
自己將會受到嚴重傷害。
「退」最起碼有個正面意義,就是不會再繼續錯下去。
「痴」會令人不知後退,離不開該離開的人。
許多情人、夫妻分開,不是因為沒有愛,只是傷害大於快樂。
「分開」不應該看成是悲劇,
分開後能找到自己的快樂和幸福,就是喜劇。
愛可深,不可痴!追求自己的真愛永不嫌遲,
但請記得我們要找的是 『心靈相知』;
而不止是個『伴』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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