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修正

crihy 發表於 2009-3-12 06:19:2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412
【北縣訊】舊屋蛻變新屋利用「都市更新」計畫往往可以得到較多的容積獎勵,但為避免民眾常以最大值估算容積,因過度期待與審議決議有差距造成失望,臺北縣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新規基準將於98年3月10日正式實施。新基準最重要的精神在容積獎勵方式「上限值」改為「公式化」與「定額化」,讓民眾儘早確定獎勵額度,降低不確定性,以利意願整合及提高效率,帶動都市更新。相關資料已放置在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網頁,歡迎民眾下載查詢。
臺北縣長周錫瑋表示,「都市更新」是為了淘換老舊房舍,讓民眾住得更安全、更有品質也符合都市美學的設計理念,因此成為政府「愛臺12項建設」中的一環;臺北縣府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張邦熙指出,縣府這次修訂除配合中央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修訂外,還增訂更多項對改善都市環境有益的獎勵項目,包括退縮建築,基地綠化、縮小建蔽率、縮減開挖率、空地集中留設與提供公共停車位等等,為的是增進更良善的公共空間與設計,讓都市透過更新程序變得更美也更人性化,以提升都市環境品質。
由於臺北縣路幅狹窄地段不少,對都市更新時退縮建築,留出較大的空間給行人和綠地,除了安全外也疏解道路的擁塞感,改善都市環境品質。在新規定中,像是住宅區在計畫道路四周街廓且其基地面積在3千平方公尺以上的基地,四周都退縮4公尺以上者,就可以實際退縮面積乘以2倍來計算獎勵容積。
這次修法中還增列「創意建築」獎勵10%的規定,尤其是地標型的建物往往是國際化都市不可或缺的特色,所以無論外觀創新,像是帆船飯店這種有特色的建物;或者採用新技術與新工法,例如水立方對建築技術提升具有貢獻的案子,都希望透過該項獎勵,鼓勵業者推出具地標性、前瞻與未來感的建築,與國際接軌。
都市更新的單元面積越大,愈容易做整體設計考量。透過企業、地主或屋主的合作,把更新範圍擴大,容積獎勵越能達到上限(即50%),大面積更新不僅能使基地的規劃設計更具彈性與變化,對都市整體環境及景觀的改善也更具有效益,希望容積獎勵的結果能創造出更有創造力的生活空間。
縣府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張邦熙強調,容積雖然可以積極獎勵,前提是要創造出好的環境品質,臺北縣的市容正在步步更新,從城市美學和實用的雙重角度思考,讓獎勵容積的新計畫可以在這波不景氣中帶動激勵作用,更順利推展都市更新工作。
全文引用自: 台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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