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歲的男子張嘉宏,今年1月12日凌晨3點多,在台北搭乘統聯客運南下高雄,見鄰座女乘客睡死,將手伸進女乘客大腿內側撫摸,張男見女子沒有反應,更大膽的將女子褲頭拉鍊拉開,伸進褲內撫摸女子下體一個小時,女子覺得有「搔癢感」驚醒,抓住鹹豬手扭送法辦。
張男當天見女子疲累熟睡,用外套蓋住身體,刻意將身體靠近女子,趁機撫摸女子大腿內側。張男見女子熟睡沒反應,囂張的拉下女子牛仔褲的拉鍊,偷摸女子私處長達一個小時,被害人曾一度覺得褲子怪怪的,但以為是牛仔褲擠壓,只挪動一下身體,繼續睡眠,但過一陣子,被害人卻感覺有搔癢感,將手伸進外套內,才發現還有另一隻手!張男對此辯稱,女子沒反應等於是默許,所以他才會進一步撫摸下體,但檢察官認為被害人當天熟睡,且事後出現性侵害創傷症候群的症狀,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起訴張男。
個人感想:看到這則新聞時真的覺得很扯
這女生未免也睡太熟了吧~~被撫摸一個小時竟渾然不知?~~若真的不知情,她又是怎麼知道被撫摸一小時?
男的說法也很可笑~如果女生沒反應就算是默許~那有人趁你睡覺時拿你皮包裡面的錢你沒阻止的話也是默許囉 !!
欸~不過每次隔沒兩天就可以在新聞上看到新的性騷擾或性侵害案件~真的是不知道那些罪犯的廉恥心去哪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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