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阿媽的少年

smd0402 2009-3-23 13:10:42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5 6959
今天報紙新聞報導,14歲的少年和表哥性侵一個阿媽,只因為好玩,(而且前陣子還和其他人輪姦某一少女)!!!???政府應該修訂兒童少年保護法,一些惡行重大的混蛋,不值得給予機會,不應該減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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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r750 發表於 2009-3-23 13:22
靠~~這也太扯了吧!!青少年在此年齡對性很好奇也很想嘗試,大人不從旁指導的話,現在的資訊又如此發達混亂,很難不調教出一匹小狼。
真的很想不會去找豆乾嗎?
gb9989 發表於 2009-3-23 13:24
打靶真的要廢掉嗎?麻煩人權團體跟當官的再好好想一想吧!一堆人縱容壞人那好人要怎麼辦?
861 發表於 2009-3-23 14:06
本帖最後由 861 於 2009-3-23 14:16 編輯

之前新聞有報導
那些輪姦少女的判刑3年多而已

若是假釋的話.2年左右就能出來了
會怕嗎?
出獄後會改過嗎?

真的很懷疑

之前飆車族橫行隨機砍人時.有未成年被抓之後.記者訊問他不怕被關嗎

他反嗆說殺個人不過關幾年而已.沒多久就能出來了.到時更大尾

PS:之前*竹飆車族隨機砍人.砍了幾十人.其中有人被砍死&癱瘓&變成植物人&殘障..等等
但是判刑卻是10年左右而已.再加上假釋.關不到幾年就能出來了

+++++++++++++++
4惡少輪姦少女 判3年8月 四處炫耀「上了幼齒正妹」


【孫英哲╱彰化報導】四名八家將少年去年九月酒後綑綁好友的女朋友,輪姦後強拍裸照,恐嚇被害少女不得聲張,事後卻四處炫耀「上了幼齒正妹」。警方聽到傳言主動訪查抓人,少女男友才知死黨惡行。四少年在審理時仍狡辯是少女自願;彰化地院少年法庭認為四人以眾凌寡、犯案手段惡劣,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四人各判刑三年八月。

令人髮指
檢警指出,犯案的曾姓、陳姓及賴姓堂兄弟四人都只有十五到十七歲,還另涉強盜、毀損路旁轎車等多起案件,仍在少年法庭審理中。

住彰化田中鎮的十五歲被害少女,去年九月到台北念書,因適應不良逕自返鄉,投靠同年齡的謝姓男友;但因為男友家教嚴格,不敢讓少女留宿家中,請曾等好友騎機車載女友投宿賴姓堂兄弟家。

某天凌晨曾等四人喝酒後,見少女姿色可人,心生歹念,趁少女上床就寢時,四人上前強抱少女吃豆腐,少女嚇得大叫掙扎,混亂間,少女一腳踢中賴姓少年下體,四人被激怒,共同壓制少女並用尼龍繩綑綁手腳,再強行脫衣輪暴。

死黨不知女友受辱
法官調查指出,賴男在堂弟性侵少女時,還在後面推堂弟屁股逞慾,完全不理會少女哭喊慘叫,令人髮指,事後還強拍少女裸照,威嚇不得聲張。而四人犯案後卻四處炫耀「上了幼齒正妹」,消息在淳樸鄉里間傳開,轄區警員查察戶口時,聽到居民談論,主動追查並將四名惡少逮捕到案。
當警方傳被害少女的男友到警局作筆錄的時候,男友還不知道死黨凌辱女友之事,他心寒地向警方說:「不敢相信哥兒們會做出這種事,絕不原諒他們。」

被逮竟稱對方自願
而法官審理時,被害少女泣訴四人獸行,四人卻毫無悔意辯稱,全是少女自願。法官認為,被告四名少年僅十五至十七歲,竟因一時歹念,以眾凌寡,戕害少女身心極鉅,惡劣犯案手段令人難以想像,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三年八月。
lenkenka 發表於 2009-3-23 14:10
現在的小孩子真是無言耶
好玩到無法無天的地步了
真是有夠誇張...
sunger 發表於 2009-3-23 14:11
別懷疑~~~
自古就是---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男為上,國之棟樑
女為卑,死生都無妨
我是男性
但是------
我也無奈啊@@@@
女性們
保重吧!!!!
姬軒轅 發表於 2009-3-23 14:25
我認為死刑應該要降低年齡了
7歲以上也可以判死刑了
現在很多14~18歲的小孩真的有夠離譜的
如果真的犯很嚴重的罪應該要死刑了
不然這個社會已經快玩蛋了
ppp10ppp 發表於 2009-3-23 14:32
真恐怖啊!那阿婆都60幾歲了,還會被性青
台灣的水準真是不夠啊!
有錢的有錢,窮的窮,有水準的一些,混混一堆
女人真是要小心囉!連60幾歲都有可能被相中,何況是年青女性
台灣的孩子真的太多,多到沒人能教
教不好就別生,所以墮胎也不見得不好
這種混混在懷胎時,應該被墮掉的.
不能教好他,不能讓他有美好正面的人生,不如墮掉他
HELP 發表於 2009-3-23 14:35
好離譜喔!!
這些人的人性都到哪裡去了....哀~
ichiro 發表於 2009-3-23 14:41
現在的青少年真的是很頭痛
關一關出來有可能會在犯

我覺的家庭也要負一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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