翹管車噴嘴朝下 不罰

慾茶園 發表於 2009-3-28 13:45:2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892
更新日期:2009/03/27 04:09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警方近日強力取締機車排氣管「翹管」引發反彈,機車業者昨天說,只要排氣管噴嘴不朝上,就不會噴到後方騎士的頭部,警方與台北市監理處允諾只取締排氣管翹管且噴嘴朝上。


北市警方23日起強力取締,若排氣管經改裝且高過車牌,就罰900至1800元,3天內開出104張罰單。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若因機車翹管被開單,但噴嘴為水平或朝下,可提出當時機車照片申訴,會撤銷罰單。


台北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鴻儒表示,已改裝翹管的機車族,可回到改裝的機車行加裝朝下的噴嘴,業者願吸收成本、不收費。


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李慶鋒、簡余晏表示,機車排氣管翹管已是世界潮流,台灣生產的排氣管行銷全球,警方不應以翹管當成取締標準,只要噴嘴朝下,排氣不會噴到後方民眾臉上就不應開罰。

參考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27/78/1gs7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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