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防燙蓋限定?

哈榭爾 發表於 2009-3-30 19:04:4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2403
十二、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1.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適用型式及其範圍認定原則:
1.1 車種代號相同。
1.2 廠牌及車輛型式系列相同。
2.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端緣三公分(容許範圍0.五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若為內凹式構造,則取最接近之表面)等位置量測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
2.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
2.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
3.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於正常騎乘或停放狀態,無碰觸乘員或行人肢體情形者,得免本項隔熱防護裝置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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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燙蓋只是隔熱防燙裝置的其中一種形式

隨著材料選用的進步,有些用料好的排氣管本身會熱但是不會燙
(沒作防燙蓋的台灣國產車譬如,光陽外銷酷龍,但是燙不燙不得而知,進口車一大堆就免提了...)

究竟是哪個蠢材寫的規定?科技進步也不行...

已有(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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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chen22 發表於 2009-4-6 00:49
其實這個法條讓人很無言
鈦管會不會燙? 不會
卡夢管會不會燙?不會
法定了也不會因為時代的變遷而去做小修改
這就是台灣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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