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國17天傳說#13] 12怒漢:大審叛觀影心得

rxrider 2009-4-24 07:22:14 發表於 電影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3819
有罪與否都是背叛的12怒漢:大審叛(12)

觀後心得:

任何刑事犯罪之定案,都必需仰賴證據來進行審判,而非能僅憑個人臆測恣意推斷,假使調查結果尚不足得出確實該當構成要件之規範,存在可受質疑的挑戰,即不能用刑罰相繩加以責難,否則終將造成無從彌補之遺撼,也有可能因此縱放真正的罪犯,就算再怎麼麻煩,法律之程序規定還是得照著辦!惟證據的證明力,究係屬於個人主觀之見地,縱使不得違背經驗與論理,仍會出現主張的歧異,如何言之有物並具說服力,對於形成判決有所助益,不致流於耍嘴皮子的把戲,便成為認事用法的重要課題,此也是這部電影所表現的主要背景核心之一。

片中本意係希冀藉由代表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的不同聲音,採行多元相異立場的角度審視,將真理越辯越明,以充分作出無庸置疑程度之有罪確信,或基於罪疑唯輕之無罪宣告,而能較獨任或合議法官單方心證更為公允所組成的陪審團,卻在旁觀談談可以,反正事不關己,一但必需擔當攸關他人自由生死前途之決定,便推三阻四的說恐怕不行的自私與惶恐心態,以及遴選制度具半強迫性質,有影響私人正常生活與工作之虞的情況下,變成多數成員唯恐避之不及,並非心甘情願,甚至巴不得趕快結束的公民義務,竟不細究檢方本求控訴才提出罪有應得之理由和用以配合說詞的證物,到底有無可議之處,對片中重覆播放法官有疑便放提醒的一再罔顧,即行給予被告終身的禁錮,這樣子不負責任與草菅人命的態度,由衷教人感覺背叛的憤怒。

此種猶如走鋼索般危險的表決,若不是其中一名悲天憫人之成員認為過於草率地極力暍阻,勢將令或許果真為無辜之人再也難見天日。然而,畢竟這個臨時組成的團體,大部分的人不具相當之司法實務訓練和法學素養概念,沒有專家從旁引導,根本看不清、摸不著問題的重點,在說不出個所以然的情況下,要力排有罪之眾議,只能道出一個又一個烽火連天困苦生活下的所見所聞,試圖博取同情票,豈知這種舉動,反倒引發一連串族群歧見、輕視污衊、不滿宣洩、口沫橫飛等針鋒與怒目相對。

就在到底是為被告著想重要,還是應考量被害人感受較好的相互拉鋸下,居然也讓他們在繞了一大圈後,慢慢地實驗出一個又一個探討證據力的方法,進而得到合於經驗與論理法則之推論。沒想到,原先一直保持沉默、有諸多參審紀錄的陪審團主席,早就洞燭機先,竟於其他人開心即將卸下肩頭大任之時,一語道破眾人苦思方獲的結果,說出了他打從一開始便堅持投下有罪的真正理由,令在場其他陪審員與觀眾錯愕之餘,還不禁感嘆原來無論決定有罪與否,恐怕都會是背叛!

有別於驚悚(Primal Fear)強調法庭上之攻防,將場景直接拉到證據調查暨言詞辯論終結後,由陪審團進行判決認定的本片,雖然沒有充滿娛樂效果的辯證交鋒,但刻意不鋪陳法庭審理的畫面,而係使用藉著12名陪審員之談話,夾雜被告的感受與回想,來慢慢地勾勒還原殺人事件原貌的手法,讓觀眾可以不帶預設立場,直接從陪審員討論案情的角度,來看待這整起判決之過程,確實相當特別,比起失控的陪審團(Runaway Jury)來說,更是真實地演出陪審團到底係如何在幕後運作,尤其片末陪審團主席的用心,強烈地對照出其他成員自掃門前雪、和僅求治標與解脫之嘴臉,亦有著發人醒思之處,確實是喜愛法庭類型電影的觀眾必拜之作啊!

PS.法律固然不外乎人情,但這句話之涵意,非是在表達吾人得以凌駕法律來感情用事,而係指基於法律的架構規範下,依照個別具體情形之不同,來給予差別待遇的裁量,是以在下對於陪審團主席的表決結果,其實並不認同。惟言雖如此,對他的動機,在下仍是深表敬佩,在法律制度有窮之時,這樣的作法,或許真的比較好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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