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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4/28 04:09
〔記者邱燕玲、鄭琪芳/台北報導〕為刺激房市、鼓勵換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行政院版「土地稅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自用住宅適用土地增值稅十%優惠稅率,除了現行「一生一次」之外,新增「一生一屋」規定,名下僅有一處房地的家庭,只要符合一定條件,不論換屋幾次,都可適用十%優惠稅率,估計約六成八家庭、四百二十三萬戶受惠,包括陽明山、外雙溪豪宅與中南部大坪數的房子也都受惠,一年稅收損失約四十億元。
若名下有多棟自用住宅,則仍只享有「一生一次」土增稅十%及重購退稅的優惠規定。
現行土增稅稅率為二十%、三十%及四十%,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十%優惠稅率,但一生只能適用一次,換屋兩次以上者就要適用一般稅率。至於「重購退稅」雖不限次數,但通常只有「小屋換大屋」才能適用。根據昨修正後的草案,新增「一生一屋」規定,不論換屋幾次,只要同時具備下列五項條件,就能享有十%優惠,以避免炒作:
一、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畝(九十坪)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畝(二一○坪)部分。
二、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
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
四、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六年。
五、出售前五年,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藍委提案通過 面積放寬一倍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項條件行政院版原本的提案是「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畝』部分」,但因這是民進黨執政時送出的案子,國民黨立委陳淑慧因此提案各放寬為「三畝」、「七畝」,財政部長李述德也同意,但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與民進黨立委都認為一旦放寬,外雙溪及陽明山豪宅也適用,會有「為富人減稅」之虞,不表贊同,最後經表決才通過,但費鴻泰與民進黨立委都認為社會觀感會不佳,特別發言留下紀錄。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則說,未來草案修正後,中南部大坪數的房子也可適用,不應為少數人防弊而影響中南部民眾的權益。
富人錦上添花 不符公平正義
不過,賦稅署官員私下表示,一般自用住宅土地面積不大,放寬面積限制,對富人有利,恐怕只是「錦上添花」的效果,不太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對於我這種連房子都買不太起的小老百姓而言
政府的利多似乎起不了作用呀
而且真的會因為土增稅優惠 就有人願意釋出房屋土地嗎 個人相當存疑
想來想去 這條法案好像是為了這些人自己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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