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大炳 才等於1個蕭淑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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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dwncof 2009-4-29 11:18:36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2 8387
gino73 發表於 2009-4-30 00:27
比較是沒啥結果
但是吸毒都是不好
尤其是藝人.大眾人物
sososo0825 發表於 2009-4-30 00:27
自己吸毒而且又是累犯,不值得人同情。
況且還拖人下水扯到蕭淑慎身上,真不是男人,丟臉
iceblue666 發表於 2009-4-30 00:32
吸毒害人又害已
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累犯再累犯
leeooo.lin 發表於 2009-4-30 01:03
吸毒就吸毒 就是犯法
沒所謂誰比較惡毒
也不能用加減乘除來做比較的
我看這些人都應該要消失!
miki7519 發表於 2009-4-30 01:36
是啊…毒品是有分等級…
但是依等級來分可以吸食的次數也太奇怪了吧…
就像是一個人是分屍 完全沒有人性 切了十八段
另一個人是用毒讓人致死…那他是否也可以毒死十個人
再判跟分屍的人一樣的刑法呢= =
真的是很奇怪的理論啊!
gdemon 發表於 2009-4-30 01:40
靜觀其變
戒得掉的自然就戒得掉的
不過古柯鹼應該比較難戒
BENJAMINZAX 發表於 2009-4-30 02:23
我贊同5樓大大說的
又沒人拿槍押著他
比東比西的是怎樣
很多人窮的可憐
你還有錢吸毒
conscience07 發表於 2009-4-30 02:33
本帖最後由 conscience07 於 2009-4-30 10:15 編輯

此文章好像再鼓勵 大餅你還可以多吸幾次
因為你還有 7次機會? 反正蕭淑慎都沒事了

這個記者 就是寫哈林臉臭好像記者害他離婚那個之一嘛...
難怪
ttp://files.ck101.com/attachments/month_0904/09042910336c64c01cb2843c95.jpg
避免圖檔太多 自己連結前面加個h
sparkliu 發表於 2009-4-30 02:52
50# conscience07


同感.........真的是王八蛋理論.....原諒我 我激動了.....真是王八蛋 = =

沒錯,有分等級,但是吸毒就是吸毒

重要的是,嘴上說的好聽說不再犯,結果又在犯,可以加重其刑嗎??

偷一塊錢也是偷,偷100萬也是偷,如果這種王八蛋理論成立,那我一塊錢一塊錢偷到100萬不就沒事了

哪個天才想出來的說詞

還是這是一個陰謀,這樣說出來給人家公幹到死,給他永不超生 ???
kuny00 發表於 2009-4-30 03:48
不值得同情啦,吸毒者是不良視範
畢竟是公眾人物
絕對不要碰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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