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形象下的敗絮

rashiya 發表於 2009-6-23 17:25:5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2090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6-23 19:34 編輯
發問者: 恩恩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9-05-16 00:44:39  
解決時間: 2009-05-26 00:53:02
回答: 5 評論: 0 意見: 4
4月在信義房屋買一間隔套房出租的房子.共有12間.一開始買時.告知有10間是目前在出租中.後來又告知只有8間.因為2間是自住.就算了.還有後來告知並在合約上著名沒有漏水.但後來發現有2間漏水.告知後簽訂半年內.如有漏水保固半年.原以為這樣已經有被騙的感覺.但只能勉強接受.(因為合約簽好了).誰知再貸款送審時.銀行打電話告知.正約下的附件(租約合約書).筆跡疑似8份都一樣.打電話給信義房屋詢問.給我的答案是叫我放心.絕對是房客親筆親簽.後來因為我不放心.作了一份房客問卷調查表.發現房客的簽名有4份筆跡不一樣.4份人名不一樣.漏水從2間變4間.告知信義房屋.非常生氣.想要解約.誰知信義房屋的客法(法務).回電告知.合約作假.因為不損我的權利.所以沒關析.無法解約.至於漏水.只要賣方願意修好.就可以了.也無法解約.就算當初沒有告知也是一樣.整個過程.我都覺得在被騙的情況下買了這棟房子.我想知道這樣的情況.我真的不能解約嗎.因為還沒交屋..


這真是遠超過服務瑕疵那些問題,大大的打擊消費者對其形象的信賴。尤其客法的說法更是嚴重打擊客戶,雖然我不是受害者,卻都能感受到那種不舒服。也因為頭一次看到這類的狀況,希望大家要能跟作者一樣有警覺性。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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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6-23 17:39
日安:
在下是房仲營業員,聽聞這樣的消息,心中又是無限遺憾,仲介人員的負面印象一直深刻消費者的心中,仲介的話不能聽啦.仲介都愛騙人啦....林林總總負面的評價多是來自於這種不夠專業的營業員,以成交 為第一要務,卻連基本的顧客權益都將之枉顧。更可惡的是..消費者心中評價頗高的「信義房屋」的營業員、法務。處理的劣質方式更容易讓消費者有:連「信義房屋」都這樣了更何況是其他仲介營業員呢?這樣的觀感不外是令目前普遍的仲介營業員的負面形象雪上加霜。所以無限感慨
房仲營業員要把路走的更寬更廣,「誠信」應該是最基本的態度,而不是需要加以標榜的要求。當「誠信」需要被要求、被標榜的時候,誠信就不在了。
jackl5406 發表於 2009-6-25 19:29
你可以到信義房屋總部去抗議
不過一切要看合約內容
若當時合約上有註明漏水可以解約的話
那一定可以解約
去爭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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