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hsien726 於 2009-7-31 22:06 編輯
2009「友善建築」選拔
活動主旨
為落實人權平等理念及因應國內高齡社會趨勢,推動建置適合障礙者及高齡者之無障礙環境為政府當前重要政策。依據法令自97年7月1日起,公共建築物申請建築執照須依建築技術規則設置無障礙設施,惟因集合住宅及餐廳散佈廣泛,考慮法令規定須兼顧經濟性與可行性,目前餐廳並未納入法令規定應設置無障礙設施之範疇,而集合住宅應設置之無障礙設施也較為簡略。
為鼓勵建置較便利之居住環境,特別辦理本計畫,以選出行動不便者可方便出入及使用之餐廳,ㄧ方面提供公眾充分資訊,一方面也鼓勵業者之用心,並藉以促進業者自發性之品質提升。在集合住宅部份,同樣可藉此鼓勵所有權人進行無障礙環境改善,並獲得肯定而提升該集合住宅之價值。
本選拔計畫只是一個開始,希望可藉此喚醒大家對無障礙環境之重視,以共同推動建置一個安全、便利、友善的居住環境,讓每一個人都可以有充分參與社會活動之機會。
選拔對象
(一)餐廳類:台北市及台北縣內之合法營業餐廳,包含:小吃店、餐飲複合式餐廳、美食廣場、百貨公司或大賣場等附設之餐飲空間。
(二)集合住宅類: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設有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之集合住宅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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