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水災災區加強衛生稽查 衛署提醒注意飲用水衛生

CHIMEI888 發表於 2009-8-13 11:19:1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526
本帖最後由 lsc0019 於 2009-8-14 00:34 編輯

中時電子報更新日期:2009/08/12 14:00 【中時健康 楊格非/台北報導】
颱風造成台灣南部各地嚴重水災,衛生署提醒,目前正值酷夏,溫度偏高,淹水之後,如果沒有注意環境的消毒與清潔,以及個人的衛生,黴菌、細菌等致病原將迅速滋生,影響人體健康。

有鑑於此,衛生署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加強餐飲衛生稽查,尤其注意飲水衛生與食材保存使用,以確保災民不受二次傷害。沒有良好水源及廁所無法經常性保持清潔的餐飲業者應暫停營業,以避免交叉汙染造成食品中毒發生。

另外,餐飲業者在製作食物之前,應將手部洗乾淨,勤洗手,以杜絕傳染。如果新鮮食品遭到水淹,為確保安全,應丟棄,不要食用。要是一定要吃,務必以清潔的自來水洗淨後,再用沸水充分煮熟過,才能食用。

停電地區,為確保飲食安全,冰箱內不應再食用。魚貝類食材若未經適當條件保存,易造成腐敗而引起組織胺中毒,不可以供人食用。餐飲業者不要供應生食,食物應充分煮熟。

災民應特別注意刀、砧板、容器、鍋、盤的清潔與衛生,以防汙染,必要時用沸水沖洗後使用。萬一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除立即送醫外,應立即通知衛生單位前往調查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稀釋過後的漂白水味道較淡,與一般開水差不多。民眾一定要在包裝瓶上黏貼上警語或標示,或以不褪色筆書寫,以避免誤食。

在飲用水的衛生方面,衛生署強調,飲用水一定要煮沸後才能飲用,不可生飲自來水、井水,或溪水等天然水源的水;停水期間應關閉抽水馬達,以免造成管路負壓,導致輸水系統受到污染之情形。

限水期間應使用自來水或市售GMP標誌包裝飲用水,並應在有效日期內。如未經檢驗合格的地下水源,請勿飲用。如處於特殊情況,須飲用地下水,要先消毒、煮沸後,始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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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f4310 發表於 2009-8-14 01:33
災後的防疫是需要特別重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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