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建築法規混亂 內政部遭糾正

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9-3 19:10:4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2495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9-3 22:27 編輯

放任建築法規混亂 內政部遭糾正
更新日期:2009/09/03 17:19 林永富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放任建築法規混亂、建物坪數計算不利消費者,未善盡職責健全建物登記法制」,監察院今天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要求盡快改正對消費者諸多不利的法規。


糾正案是由監委程仁宏及劉玉山提出,他們表示,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及地政法令常配合修正,造成許多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買到太多虛坪,增加消費者負擔。


程仁宏指出,據消基會的申訴案件發現,房屋公共設施虛坪比,已從民國71年以前的10﹪以下,增至現在的50﹪左右;國內現行房屋交易是以建物登記面積作為計價基準,而公共設施、附屬建物(陽台、雨遮等)灌入坪數計算,影響消費者權益甚大。


他說,以台北市大安區一起房屋為例,雨遮寬度增加後,大量虛坪浮現,面積達15.93平方公尺(即4.819坪),該棟房價至少每坪新台幣50萬元,消費者就必須多付240萬9500元購買屋外人和物都不能使用的雨遮。


監委指出,目前建物公共設施分配、共用部分項目,及所有權劃分通常由建商決定,消費者不僅無從知悉亦無從參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建商銷售廣告公共設施比計算方式,目前亦無法律規範,給予建商售屋廣告「低公設比」的機會,令消費者無從知悉坪數分配是否妥當,致引發虛坪、灌水等爭議,內政部卻放任多年不顧。


建商建築面積以牆心為樓地板面積之計算標準,但銷售時卻以建物外牆登記面積為銷售面積,亦未明確告知消費者面積計算內容,故產生實坪與虛坪嚴重落差問題。


內政部對此糾正案,僅表示尚不清楚,待進一步了解監委糾正案內容之後,再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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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安:
看到這則新聞,讓人感到欣慰不少,終於有官員對目前的建築物公設比要 求做檢討。
在下經營豪宅區塊仲介服務,在房地產業界從業亦有10多年的經驗,對於公設比的決定方式及內容都轉嫁給消費者的方式,深為不平,但奈何公設要求其來有自,僅是無法明白的讓消費者了解。現今有監察院提出要求檢討,當在繼續觀察後續動作。
雖然監察院的功能及作為並不是那樣讓在下相信,也只能希望真能盡力發揮其作用於本案。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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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vw78523 發表於 2009-9-3 21:02
台灣的建築盡是利益糾葛的縮影:短視近利的土地開發政策,地方派系撐腰的議員立委,黑道起家的營造建商,混混流氓充斥的房仲業者,只想蓋章領錢的建築師,最後的消費大宗是滿腦子想賺價差的投資客,你說建築法規能不混亂嗎?沒辦法,這塊大餅太多人覬覦.真正想在這塊土地落地生根打拼的人,又太弱勢了.
0rz 發表於 2009-9-3 21:24
早就應該大力整頓了
其實一直覺得台灣法律夠了
只是公權力不張而已
gb9989 發表於 2009-9-3 22:36
希望不是狗吠火車一點路用也沒有.唉.............
yellowbeer 發表於 2009-9-5 20:14
這新聞出來,還真是有被嚇到!
特別是新聞舉出來的例子。
帝寶。
一億裡面竟然有三千萬是在買公設!
這沒人報導還真是不知道啊!
看來買賣房子裡面可是有很多的不為人知的東西啊! =   ="a
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9-6 17:58
日安:
一億裡面有三千萬是買公設的部份是依照公設比計算出來的,而這是政府法規規定的,所以也沒辦法,不喜歡或是無法接受就不要買,這就是建商的態度。而這樣的態度就因為那是依循政府訂定的建築法規所規定的。
3X%的公設比,就因為建築法規的要求,要能防空襲疏散,要能有足夠的消防空間及設備...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後都是轉嫁給消費者。當然..使用的也是消費者,只是若是有一些對價補償會不會更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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