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開放各界推薦國家重要濕地
內政部營建署過去為落實維護本土生物多樣性工作,推動相關濕地生態旅遊及教育,並向國際社會宣示我國的保育作為,特於2006年10月邀集專家學者、部會代表及相關NGO團體成立「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辦理劃定「國家重要濕地」作業。歷經一年多的努力,於2007年12月選定75處「國家重要濕地」,除「曾文溪口濕地」與「四草濕地」等2處「國際級」濕地外,尚有「國家級」濕地41處、「地方級」濕地32處,面積共計44,378公頃。營建署更於今(2009)年投入3千8百萬元,補助並整合縣市政府、民間環保團體以及在地社區的力量,推動「國家重要濕地生態環境調查及復育計畫」,為臺灣濕地保育工作跨出嶄新的一步。
而為充分瞭解臺灣濕地分布狀況,進而區分重要程度,便於適度加強保護其生物多樣性資源,以為未來環境永續利用之基礎,特於2007全國公園綠地會議(濕地系統)後續辦理事項,將「定期辦理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列入重點工作,以瞭解我國重要濕地分布情形。據此,營建署於今年6月30日召集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成員,舉辦「98年度內政部國家重要濕地評選小組」第一次會議,會中針對草擬之「2009國家重要濕地推薦及評選作業須知」進行討論,藉由委員提供的專業意見,在針對內容進行詳實修訂並請委員再次檢視獲得確認後,營建署於9月3日將研擬之「2009國家重要濕地推薦須知」與「國家重要濕地評選標準」正式函告各相關部會、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及學術機構協助辦理,並邀請各界進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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