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另計價? 房地產總價恐不變

aceman5416 發表於 2009-9-18 14:23:5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2312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9-18 19:09 編輯

【聯合報╱記者許佳佳/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江宜樺有意推動不動產相關法規修法,把主、附建物與公設分開標示面積及單價。房地產業者認為未來房地產應「總價變化不大」,因為建商會玩「數字遊戲」;政府當務之急,應是盡快統一各地對主、附建物與公設項目的評估與登記標準,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建商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說,一旦不動產登記項目改變,攸關七百五十萬戶房屋所有人權益,變更工程龐雜且浩大;政府未來如果要修法,應回歸土地法母法,才能保障人民財產權。  太平洋資產管理總經理張欣民認為,分開登記及計價與現行作業完全不同,建商與民眾都需要適應期,對買方確實較有保障;「但房價是否下修,恐怕起不了大作用。」

戴德梁行協理薛惠珍表示,以豪宅為例,計價因素除了地段,氣派的公共設施設計也是因素,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未來各種項目如何拆算反映在建物上的價格,對於買賣雙方都是很大挑戰。

興富發建設副總廖昭雄說,分別訂價,最終結果恐與原來的房價差異不大;公設比過高的問題,關鍵在公共設施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可評估。同一區的新大樓,公設比都是三成,但有些大樓有游泳池、健身房等設施,有些大樓僅有普通的門廳,原因就在地下室車道、開放式花園、逃生梯等項目,何者該列入公設項目?根本沒有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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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還是會把公設價錢壓低,而把實際坪數價錢提高,總錢不變,受傷的還是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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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rsonchen 發表於 2009-10-12 18:09
日安: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下也只有這各感覺及評論。建商蓋房子就是要賺錢,法規限定的基本要求,一一達到之後很容易就將公設比率堆高,所以使用者付費的結果,當然是把這些要求所付出的成本轉嫁給使用的消費者。
一各建案的成本只會隨時間將成本堆高,總銷售金額也將隨著時間堆高。不會因為什麼公設跟實際坪數分開計算就會有不同的結果。當中的分別是計算方式不同罷了,結果仍然是殊途同歸。總價金不會變的,最受傷的還是消費者,也是不會變的。
除非政府把容積無償給予個人,建商要蓋房子跟消費者換容積,這樣才有機會把房價壓低。因為這樣會多出很多虛擬的土地,(容積的價值相當於土地的價值)只有土地增加,才有可能讓地價下降,畢竟供需原則下,供應大於需求的時候,才有機會讓價格下降。當然價值也就跟著降低了,這也是價格降低要面對的惡果之一。
總而言之;
羊毛出在羊身上是不會變的原則,羊毛更不可能長在牛身上。
要降低房價只有讓土地增加,當大家都有很多土地的時候,房價就高不起來了。
silverster 發表於 2009-10-30 15:15
果然一坪會上看300萬
太容易達到了
又是政府帶頭炒房價
antitank 發表於 2009-11-7 01:29
基本上這只是一個算術問題而已.把公設降下來的價格加到室內坪數那邊而已.真不知道這些官在想甚麼!
umaster 發表於 2009-11-10 09:01
我想
這個做法只是要讓房價透明化
讓"一般"買屋者能清楚他買了那些東西
teddysu 發表於 2009-11-10 18:39
這種作法基本精神還算可以.但重點還是在 [交易資訊透明化] .也就是說.要將所有的房屋交易列管.所以買賣都要[公正].這樣才有辦法將市場機制導向正常化.光在 [價格] 上動手腳.我個人認為只是在 [製造話題] 而已.沒太大的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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