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新手請注意~

dannychen 發表於 2009-9-24 12:11:5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4448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09-9-24 16:19 編輯

從別的論壇看到的新聞~  

公平會指出,房屋仲介交易過程,在交易相關資訊中,購屋人和不動產經紀業者相比,明顯處於弱勢,而不動產經紀業者,往往利用優勢地位收取斡旋金,卻沒有盡到充分揭露資訊的義務,公平會因此訂出相關規定,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在向購屋人提出斡旋金要求時,也應告知購屋人,可以選擇內政部版「要約書」、就不用給付斡旋金,同時還要以書面告知購屋人這二者之間的區別,並經購屋人簽名確認,不過,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表示,公平會調查發現,元智和安欣不動產這兩家公司沒有依規定告知購屋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四條的隱瞞重要交易資訊,因此決定處分
元智和安欣不動產這兩家我沒聽過~  
提醒購屋新手 (包括我自己拉)  如果要透過仲介業者買賣房屋  
一定要慎選
不要貪服務費便宜  選雜牌的小仲介
有品牌和口碑的業者   不敢說不會出包(連信義和永慶都有例子)  
但起碼該有的制度是會有的

已有(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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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9989 發表於 2009-9-24 19:33
要約書一但落價.屋主也同意出售時.是不能反悔不買的.不然就立刻會有違約及賠償問題.雖然不用先付錢但是法律效力較強.這點千萬注意因為沒有付錢有些人會認為無所謂而掉以輕心任意出價.
agela 發表於 2009-9-25 03:58
仲介的立場是一定要想辦法收斡旋,其實若真是誠意的買家,要約就行了...
仲介就是怕買方退縮,才會想辦法收斡旋金,免得買方莊孝為....
逍遙哥哥 發表於 2010-2-19 10:34
我有看過一篇文章說:斡旋金如果不要是可以全額退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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