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寵物有標準 溺愛、亂養都要罰[1p]

小祥仔 發表於 2009-10-19 17:33:1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2926
本帖最後由 小祥仔 於 2009-10-19 17:35 編輯



小天王周杰倫投資的豬排餐廳,傳出店長飼養的麝香豬太瘦,台北市動檢所認為是不當飼養;目前還計畫要擬定一整套的「寵物飼養標準」,從寵物的吃飯喝水飼養環境夠不夠大休閒活動等等都有明確規範;動檢所還會派出14位動物保護員負責糾舉查證,萬一飼主溺愛或亂養寵物,讓小動物們受到傷害的話,最多可以罰到7萬5千元

因為太瘦,貴為鎮店之寶的CHEESE,被台北市動檢所盯上,雖然主人疼愛有加,讓CHEESE睡乾淨的鋪木地板容許牠挑食,動檢所卻說,這是亂養寵物,大錯特錯!台北市動物檢疫所長嚴一峯:「基本照顧是什麼,牠怎麼餵。」

效法歐美或日本國家,台北市政府也要制定一連串的「飼養寵物標準」,就拿台北市的13萬隻寵物狗狗,或者貓咪來說,主人要隨時提供乾淨的水食物活動空間要夠大至少360度轉一圈沒問題,如果不當飼養,讓小動物造成具體傷害,最多可以罰到7.5萬。嚴一峯:「喝果汁或什麼,也許把牠當人養,但是不是牠的需求。」

亂養或溺愛都不行,政府想要教育如何正確飼養寵物,看在貓奴狗奴的眼中,覺得實在太多餘。寵物飼主:「很麻煩,反正就已經習慣那樣子(養),有心想要虐待貓咪或狗的話,還是抓不到。」

養寵物遵守標準程序,動檢所將派出14名保護員還會負責查證,只是太多的規範和罰責,會不會引發棄養潮市政府有信心,成功教育飼主才能杜絕濫養現象。

不知道卡提的廣大寵物飼主對政府這一次要推行的新政有何感想!!

我個人對這個"新政"是同意的~不過對於如何推動以及施行卻有很大的問號

資料來源:奇摩新聞網 2009-10-19 當日新聞

已有(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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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haku 發表於 2009-10-20 07:05
政府又在吃飽了沒事幹.........
愛下載 發表於 2009-10-20 08:35
小孩都不能管教了,還管寵物那麼多,
對不對,太溺愛小孩結果小孩心態錯誤,
在學校班上灑錢叫同學幫忙作弊,
有法律管嗎?

真是只有吃飽沒事幹。
Ccatyt 發表於 2009-10-20 10:49
感覺上出發點是為了動物著想
但是後續罰款這類 就很難令人理解要怎麼抓了

另外~ 豬排店養豬當店豬?!
是我中文有問題了還是現在流行殘酷的幽默=_="?
如果是我在豬排店看到活豬~我就不想吃豬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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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守,懸權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