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殘障鑑定的問題

Salamanderian 發表於 2009-11-12 12:25:0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897
本帖最後由 binni67682001 於 2009-12-13 14:31 編輯

現在對於殘障鑑定常常說法不一,舉例來說,「下肢膝關節顯著障礙」的病人,進行人工關節置換術後,還能不能申請殘障手冊?

「有些人的想法中,覺得我天生的關節都不見了,怎麼不能算?但問題是人工關節置換術若成功,膝關節的功能就可以有顯著的恢復了,怎麼能算是殘障呢?再說人工關節置換術已經是健保補助,手術成功後,還要申請殘障手冊,消耗社會資源,這公平嗎?」

其實醫生和病人之間滿兩難的,有些醫生覺得要醫照標準走,但對於生活較貧困病人,可能只因醫生一個點頭,之後每個月就能領到補助,改善生活。



想問問看大家在這方面有沒有什麼意見或是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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