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10-2-20 15:00 編輯
健保給付同病同酬包裹式給付新制上路,健保局雖排除重症疾病,避免醫療人球,但民間團體仍教民眾自保,若醫院要求患者自費或分次開刀治療,一定要先問清楚,或主動申訴。
健保給付新制度「DRGs住院診斷聯關群」,也就是同病同酬包裹式給付,今年元旦上路,中央健康保險局醫務管理組組長蔡淑鈴表示,所謂DRGs就是住院案件以往論量計酬,改為論病計酬。
以盲腸炎開刀為例,蔡淑鈴解釋,以往論量計酬從病患進入醫院等待開刀、各項檢查、手術、術後住院、醫療,每一項都有給付,但醫院可能為多領健保給付,多讓病患住幾天醫院或多做檢查,浪費健保資源。
為避免醫療浪費,實施DRGs後,同樣盲腸炎手術,健保會給付同一價格,醫師在幫病患做檢查或手術照護時,必須更有效率,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及住院天數。
蔡淑鈴指出,健保局會按照健保各項疾病住院資料,取平均值作為給付標準。至於外界質疑重症病患病情較複雜,若使用包裹式給付,恐成為醫療人球;蔡淑鈴表示,這項制度排除精神疾病、血友病、愛滋病,或癌症、住院超過30天等重症疾病。
以住院項目來說,大約有1017項。蔡淑鈴表示,今年元旦起實施的項目只有155項,佔所有住院項目的17%,包括其中有很多重症都已經排除在外。
外界擔憂DRGs實施後,有些病患病況還不穩定,就面臨被趕出醫院的窘境。蔡淑鈴表示,健保局會定期公布醫院病患的同一疾病再住院率或再急診率,如果病患因同一疾病的再住院率偏高,顯示過去的疾病沒有獲得較好的照護。
由於1月份醫院申報到2月20截止,因此,健保局要到3月初才會有初步實施狀況資料和相關分析。
民間團體擔心DRGs實施後,民眾根本不了解自己權益是否受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教民眾自保之道,包括若醫院口頭要求轉診,患者有權要求醫院協助轉診;自費項目也要有同意書及自費收據,方便查詢。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患者到醫院就醫後,做很多檢查,若醫院認為無法治療、手術,口頭要求患者自己轉診,有義務協助轉診,患者也應要求醫院幫忙轉診。
另外,若醫師告知患者有某種新的治療方法、藥物因不在DRGs中,所以需要自費。對此,滕西華表示,民眾一定要問清楚健保給付與自費的療效有何差異?如果確定要以自費方式治療,醫院要給民眾填寫「自費同意書」,不能只是口頭叫民眾自費;患者也要向醫院要求填寫所有自費項目的收據,未來若有爭議方便查詢。
若醫師要求患者分次開刀治療,滕西華指出,民眾一定要問清楚分次開刀的目的。民眾若有任何疑慮或申訴,可透過督保盟或消基會網路申訴,確保自己權益。
轉載自:http://news.msn.com.tw/news1600066.aspx
健保費要漲,權益卻一直縮減,真的要好好的照顧身體,不要生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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