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考驗,應該給死刑犯一活的機會

feb532 2010-3-11 15:15:44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7 7898
675 發表於 2010-3-12 14:42
這些死刑犯有給受害者機會嗎
如果沒有
為什麼要給他們機會
endlesslove 發表於 2010-3-13 03:01
讚成癈除死刑啊, 改用鞭刑..
鞭到死..
精靈 發表於 2010-3-13 03:27
-     -+
這還不簡單 !!
剁一剁 拿去動物園喂獅子
省錢 又方便
或是送給流浪狗之家 經濟又實惠
或許這樣太殘忍 好吧  拿去工廠 做成狗飼料
就沒人知道啦 ~~~
黑色之光 發表於 2010-3-13 05:52
集中由廢死團體負責養育、教育,結業後在廢死團體上班,所有行為由廢死團體負責,並採連坐法懲罰。
亞尼曼祖爾金 發表於 2010-3-13 12:30
我覺得可以參考大逃殺.把那些死刑犯流放到小島上.讓他們自相殘殺.直到最後一個人.
k610319 發表於 2010-3-13 12:40
不同意!!照板主的說法比讓他直接被槍殺還殘忍,我是認為如果要這樣玩,不如一槍畢命爽快點
weren 發表於 2010-3-13 12:45
不可廢除! 要對壞人有嚴懲
!
jason1986 發表於 2010-3-13 13:33
1# feb532

這還蠻酷的想法
不過會不會被普遍接受就不知道了

還是一句話

歹路不可行!!
pejita 發表於 2010-3-13 14:27
就給那44個人一個機會吧
看牠們誰能先把王清瘋搞到潮吹
就換無期徒刑吧
papago78 發表於 2010-3-13 17:10
不應該,基本上會被判刑成死刑犯,在台灣已經是經過不知道
多少個法官看過簽名之後的判決,如果說真的不該被判成死刑
那就法官就不會都同意了,

如果說被害死的是您的親人,你有多少意願讓那人不用判死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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