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noelle-tpe 於 2010-4-4 11:59 編輯
先找到兩個外國的case
1.
兩名年僅十一歲和十歲的英國小兄弟,因對兩名兒童施虐,二十二日被英國謝菲爾德皇家法院判處“未定刑期拘押”,法官稱,他們至少將被拘押五年。該兩兄弟已向法庭承認,曾蓄意致他人遭受嚴重身體創傷。
去年四月的一個周六,一名九歲男孩及一名十一歲男孩在約克郡的艾靈頓鎮玩耍時,與這對兄弟相遇。兩兄弟隨后將兩名受害男孩誘引至偏僻處,用腳踩踏受害人,迫使受害人脫衣服,並用磚頭擊打受害人的身體。兩兄弟更逼迫兩名受害人互相向對方施虐。整個施虐過程長達九十分鐘。他們還將部分虐待過程用手機拍下。其中一名受害人腦部受到重創。
法官凱斯二十二日在法庭上稱,罪犯的行為“駭人聽聞”,並稱罪犯向受害人實施了“持續長時間的性虐待”,對受害人造成了“傷害與侮辱”。
據英國廣播公司報道,該兩兄弟在當地早已是家喻戶曉的“搗亂分子”。罪犯在三年之內將被記錄為性犯罪者。
..................... (恕刪)
2.
1993年2月12日,英國利物浦市附近的一個購物中心,一位年輕母親丹尼斯走進一家肉店買東西時,兩歲的兒子詹姆斯.布林傑(James Bulger)忽然從她身邊跑開。等這位母親從肉店出來的時候,小詹姆斯已不見蹤影。
次日,有民眾在城外的鐵道上,發現詹姆斯已被火車輾為兩段的屍體。員警透過購物中心的閉路電視,六天後逮捕了兩個11歲男孩喬恩.維納布斯(Jon Venables)和羅伯特.湯姆森(Robert Thompson),並查明了小詹姆斯遇害的完整經過。
12日那天,大約下午四點,逃學的羅伯特和喬恩用他們從商店偷來的糖果,拐走小詹姆斯。離開商場之後,小詹姆斯開始大哭大鬧吵著要找媽媽,羅伯特和喬恩於是大聲嚇唬他不許他出聲,還動手打了他。
小詹姆斯的臉上被打出一塊青淤,額頭上也有刀傷。當三人經過一個水庫時,一個老婦人發現小詹姆斯臉上有傷痕,她立刻上前詢問發生什麼事。兩個男孩只回答說,他不小心掉到山坡下面了。..(恕刪)
http://www.singtao.com/singtao_e ... 5/20100305a44.shtml
兒童殺人犯「嚴重罪行」再入獄
一名曾誘拐虐殺兩歲幼童的假釋犯Jon Venables日前被重新收監。司法部發言人表示,由
於違反假釋條件,現年27歲Jon Venables已於上周被重新送返監獄。他又說:「所有假釋
犯人都必須受嚴格的條件規限,一旦違反就將被即時召返監獄。」但他就拒絕透露
Jon Venables假釋後的新身份,及所違反的假釋條件。
才10歲的小孩 ,能多壞呢?
bad to the b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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