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約金及頭期款問題

sunny631 發表於 2010-4-7 08:26:5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4817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10-4-7 14:29 編輯

請問各位大大,我有一個親戚透過房屋仲介買了一間成屋,不過從看屋到簽約竟只有短短一天,而且在簽約當時付了現金5萬元的訂金及31萬元的本票當頭期款,不過在簽約之後的當晚他馬上後悔了(許多原因未考量清楚),而且馬上打電話告知仲介,到了第二天又跟屋主到仲介公司協商,表示想解約,簽約金5萬元願意當成賠償金,不過聽屋主當下的意思就知道頭期款的31萬元也不願意歸還,請問各位在這種情況下,頭期款可以拿得回來嗎?屋主可以拿走所有的錢嗎(不歸還本票)?若打官司,勝算又有多高?有可能拿回多少錢?

已有(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aersonchen 發表於 2010-4-7 11:38
日安:
基於契約精神,買賣雙方簽訂契約後,實難單方要求解約。只要契約內容及簽訂過程沒有瑕疵,就沒有解約的理由了。
既然看屋有心動,也願意簽約付款。為何當天晚上就後悔?考量的方向是???
建議是重新審視簽約的過程,當真找不到瑕疵,又不想買那各房子,那就只好賠錢停損吧,要不就買下來不要住在拿出來賣,先求將成本拿回來不要虧到。在考慮能不能賺到錢,也不失是各方法!
andy01250125 發表於 2010-4-7 13:14
既然簽約了
就要照合約走
5萬+本票就是要當賠償金
買屋不是兒戲'


不然就是買下再出售
antitank 發表於 2010-10-13 14:18
我的建議是買下再做處理.不會虧太多為原則.買房子切忌衝動行事.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sunny631

LV:6 爵士

追蹤
  • 25

    主題

  • 1777

    回文

  • 1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