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的法律問題

m1213708 發表於 2010-4-16 17:34:5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664
本帖最後由 gb9989 於 2010-4-16 23:40 編輯

法律問題多如牛毛
如果沒有法律素養的人
光是看六法全書可能就已經昏倒了
不過我個人覺得買房子的這一點的法律問題很重要一定要瞭解
可能很多人多多少少有聽過一屋二賣
一般人總會覺得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看過民法758,759條
不過在台灣要注意的事情就是買賣房子一定要登記
因為物權是一種極強大的效力,得對抗一般人,
因此關於不動產的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之法律行為,若不規定其應有履行的方式,
即對第三人發生效力,第三人必定陷於不可測之風險
自己建築之房屋,與依法律行為取得者有別,縱使不經登記,
亦不在民法758條所謂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之列
而非因法律行為取得不動產物權者,非經豋記不得處分其物權
其實亦是貫徹登記要件主義之設立
至於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當然可以與買受人簽訂買賣契約,
而買受人亦可繼續出售給下一個買受人,只是買受人皆無法享受『物權』的保護,
而來對抗善意不知情的第三人,這與一屋二賣情況,誰先登記誰受物權保護一般。
申請登記前有權利移轉者,應提出權利移轉證明文件
總而言之
講白話一點買房子一定要登記
如果不登記將來有任何訴訟時候只有吃虧
如果買房子有先點交的話
千萬不要以為房子是你的
點交不代表你擁有所有權
簡單講各笑話就是
點交只是拿到鑰匙而已
不過房子還是別人的
各位要多多注意

感恩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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