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英商撞死孝子 誣未審先判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6-15 13:11:1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6252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615/6382.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615/6382_640.jpg[/applenews]
【張欽╱台北報導】涉嫌撞死送報孝子的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CEO)林克穎,昨開記者會喊冤,聲稱自己「熱愛台灣,從沒想到要逃亡、滅證,絕不是冷酷無情之人。」還抨擊台灣媒體與社會大眾在真相未明前將他定罪,彷彿是中國清末的「義和團排外事件」,結果林反而引爆多方撻伐。        
        
        
不倫不類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楊偉中反批:「媒體報導針對林克穎的行為,不因他是外國人,案發至今看不出媒體有何偏頗,拿義和團形容非常不恰當,應予譴責。」民視副總許念台也說:「根本是亂比喻,難道勇敢說一聲抱歉都不行嗎?」《蘋果日報》社長杜念中表示:「媒體報導是根據警方、當事人陳述等一切可公開資料報導,不會做主觀揣測,也不可能未審先判,當事人若被冤枉,媒體最後會給予澄清。」貨運員游志偉表示:「媒體一定是根據檢警調查結果才會報導,難道檢警也會加入義和團嗎?」汽車板金工人黃俊章則說:「有做就要勇於承擔,隨意放話並無好處。」林克穎被控今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三時許酒後駕車,在台北市街頭撞死送報貼補家計的孝子黃俊德後逃逸,隔天該輛肇事賓士車以兩萬多元賤賣,他落網後將肇事責任推給酒店小弟,被檢方據監視器畫面等證據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求刑兩年六月。
持兩護照遭捕交保
台北地院審理時意外發現林克穎有兩本護照,懷疑他改名「柯睿明」先予限制住居,事後比對指紋確認他和柯是同一人,曾在一九九八年被微軟控告侵權遭通緝,上周五開庭時,法官下令將他逮捕歸案,並認定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十萬元交保。不料,林克穎昨突然高調開記者會,指摘台灣媒體及人民未審先判,害他被人人怒罵喊打,「彷彿中國清末的義和團排外事件。」並稱自己只有一本有效護照,回英國也是早排定行程,變賣車輛則是考量維修費高於售車價,事後想到被害人住家弔唁,但檢警不提供聯絡方式,且保險公司已賠償一百六十萬元,他願再付四十萬元,非冷酷無情之人。
死者家屬斥沒誠意
但法院認為,林克穎被通緝後改名是事實;死者家屬更批:「開庭時曾當面說住址、電話,一百六十萬元也是我們向保險公司申請,完全看不到他的誠意。」律師吳孟良表示,媒體報導新聞,一定有客觀證據、家屬指控等基礎,林克穎比喻成義和團排外事件,「根本不倫不類,非常不恰當,只會增加外界對他的不滿。」
林克穎指控及相關回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已有(1)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4-23 14:29
thank you for the sharing.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新聞達人

LV:1 旅人

追蹤
  • 12951

    主題

  • 12950

    回文

  • 2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