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跑趴豔諜 色誘名人套八卦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7-12 06:01:1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456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712/7249.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712/7249_640.jpg[/applenews]
【王潔予╱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平面媒體為拼銷售量,派美豔的特約女記者,潛伏各大夜店接近名人,蒐集生猛的內幕消息,有如另類「臥底間諜」。知名人士若一時意亂情迷,陷入美女記者的溫柔陷阱,接受「貼身採訪」,極可能躍上媒體頭題,英國「壞小子」歌手羅比威廉斯(Robbie Williams)就是「受害者」之一。        
        
        
將出回憶錄再爆料
2007年讓羅比栽跟頭的,就是美國雜誌《明星》前記者蘇西麥考賓(Suzy McCoppin)。蘇西曾是《花花公子》雜誌夾頁女郎,她形容跑夜店線的女記者,「就像不上床的應召女。」但她當年以4萬美元(約128萬元台幣),把和羅比的床上故事,賣給英國《世界新聞報》,不嘿咻的說法不攻自破;現在她還要和前同行聯手出回憶錄,大爆更多內幕。
美國娛樂新聞網E!主任特派員貝克說,平面媒體約從2003年起,將俗稱「夜店女郎」的記者派往夜店,那時名媛派瑞絲希爾頓、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等人,常在夜店搞怪,女郎們的報導成功掀起一波波話題。《明星》前資深記者伊芳馬修表示,編輯台會依夜店屬性的不同,「派紅髮、非裔、亞裔或女同志出馬採訪」,煞費苦心。
要吃夜店記者這行飯,文筆、觀察力是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懂得打扮。一名線上記者表示,「我總是把頭髮和妝弄得美美。工作時一定穿裙子、高跟鞋,我總得買很多衣服。」如此開銷全賴每晚300美元(9600元台幣)起跳的高薪,故事若精采,薪水可跳到一晚數千美元。
這些夜店記者偷聽名人的對話、拿iPhone手機拍照,手頭準備幾百美元現金,隨時可買下夜店其他客人拍下的名人照片。此外,夜店記者與名流來往,有不少機會受邀搭私人飛機或遊艇旅行。
耗體力染毒慘賣身
              
               
               
               

                派瑞絲常在夜店有驚人之舉,因此成為夜店記者追逐的目標。
               
              
              但圈內人表示,這份工作很耗體力,夜夜笙歌,加上偶爾接觸毒品,心臟不夠強的人很難持續。伊芳說看過原本精力旺盛、前途光明的女孩,跑了5年夜店後,因染毒「交不出新聞,後來還下海賣身。」伊芳說:「很多夜店女郎想成名,她們想藉這份工作接近名人,然後轉行當演員或與名人談戀愛。」不過,在那之前,她們確實撐起了一個微型經濟體,好萊塢夜店靠她們的報導,打免費廣告;演藝圈B咖提供她們八卦,換取正面報導;媒體當然靠她們的故事賺錢,而且愈聳動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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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4-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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