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mdunlop 於 2010-7-19 14:46 編輯
各位有沒有想過 改裝車 很容易 被一般人覺得都是飆車族呢 ??
這個問題對大家也許有些人趴過文 有些人問過 有些人看過 ...
但是 我一直在想 .... 為什麼 改裝車就被認定飆車族 ......(4輪)
路上常看到的 ...三菱 福特 喜美 "頭又大" 馬自達 這類車種 ...
我記得...我之前在網路上 看過有人說過 某人做客運
聽到一對父子對話 ..
在高速公路上 看見 改裝車 噗噗~~咻過去 ...那個爸爸 就說 猴死仔 開這麼快 攏係厚
兒子...千萬別像那個人一樣買那種車 也別改那樣 ... 吵死人
後來又來一台 .....噗~~~ 咻 ..了過去 .... 兒子快看!! ...你以後一定要買那種 "保死解" 來開
只能說 點點點 .... 2台車 竟然有人會這樣說法!!~~
看看也看到另一篇 ....
2006.7.8
不可變更項目:
(1) 渦輪、機械增壓系統
(2) 懸掛系統之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部分
(3) 煞車作用種類之總泵、分泵與煞車油管部份,煞車碟盤與卡鉗部份則會再行研議。
(4) 車身外部不可附加燈飾。
(5) 車燈噴色或黏貼膠紙。
(6) 其它所載明之不可變更項目。
2. 可變更項目:
(1) 懸掛系統之避震器,車身可以允許降低,但是不得升高。
(2) 方向盤型式。
(3) 賽車椅。
(4) 排氣管。
(5) 引擎室拉桿。
(6) 空力套件。(大包、側裙、尾翼等)
(7) 其它載明之可變更項目。
3. 2008年7月1日正式實施。
4. 修正草案研擬完成,必須先送交委員辦公室,同時委員亦會送交副本於協會,待雙方對於修正案內容達成共識之後,始得公佈實施。
5. 針對渦輪、機械增壓系統以及煞車碟盤、卡鉗,希望路政司對於列為可變更項目的建議,能夠再加詳議。
協會未來努力方針:
如果根據本次協調會內容所示,今年7月1日起,改裝車上路再也不必擔心遭到警察無情的取締,相信對於車主以及各業者而言,實是一個令人振奮的好消息,協會近半來的努力,終於有了些許的成效,期間也要感謝廖婉汝委員大力的奔走與支持,整個陳情與協調過程才得以順利進行。
以這次最終的協調內容來看,將近80%的改裝部品可以合法安裝使用,但是比較遺憾是,有關渦輪、機械增壓系統,因為關係到車輛整體安全性等因素,交通部仍然傾向列為不可變更的項目,這也是最讓人感到美中不足之處。而煞車系統中的碟盤與卡鉗部份,雖然本次協調會並未做出明確的決定,但是在交通部路政司方面,並沒有對其先前的想法與意見過於堅持,因此協會仍然會利用7月1日正式公佈實施之前的短暫時間,努力的爭取其列為可變更項目。
對於渦輪、機械增壓系統,雖然在7月1日前想要改變交通部的決定有些困難,但是協會仍然會盡最大的力量,透過立委方面再次協商。除了法規修訂方面,委員也表示將會從法規條文著手,希望藉由修法的程序,讓渦輪、機械增壓系統的改裝,能夠得以解套。因此,本次的結果協會雖不滿意,但是尚可接受,未來協會將會肩負更重的任務,持續的未改裝產品合法化而努力。
不知道是真還是假 ....
再看另一篇 ...
2010/07/12 23:15
淡水警方強力取締危險駕車 杜絕改裝車
飆很大!暑期來臨,淡水地區青少年改裝機車盛行,常因耍帥、好玩,而有蛇行、競飆等危險駕駛,嚴重影響交通公共安全;更有酒後駕車而影響精神狀況者,造成遺憾終生的交通事故發生。
淡水分局至99年7月份共規劃取締酒駕、防制危險駕車18次專案勤務,並請監理站、環保局共同配合,就危險駕車、酒後駕駛及改裝車輛、製造噪音等行為嚴加取締,目前交通安全零事故發生,績效頗佳。
淡水分局也再次提醒用路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人絕不沾酒」及「不改車、不飆車」,共同維護公共交通秩序與人身安全。
改裝車 是過合法 還是沒過 ?? ..
我朋友說過 ....不管改或不改 我們台灣警察車 也有改心臟說!! .. 因為他看見有2台警車 再動手術(心臟) 我也不知道她說的...是真是假. 因為我沒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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