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外勞若為人口販運被害者依法安置

s895921 發表於 2010-7-29 15:10:4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918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7/29 13:35
移民署日前救出五名慘遭黑心雇主勞力剝削的非法印尼外勞,勞委會表示,雇主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就業服務法,除了罰鍰外,也將面臨刑事責任追訴,這些外勞因非法工作將被處以三萬到十五萬元罰鍰,但如果是人口販運被害人則會被安置協助調查,不會遣返。(黃悅嬌報導)


北縣五股雞肉加工廠黑心雇主剝削五名非法外勞,日以繼夜宰殺雞隻不給薪水,還被當成佣人使喚,移民署接獲檢舉日前救出五名外勞,檢察官認定雇主已觸犯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就業服務法擴大偵辦。勞委會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表示,本案雇主五年內再犯,已涉及刑事責任,依據就服法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一百二十萬元罰金。至於非法工作外勞也得面臨三到十五萬元罰款並予以遣返,但外勞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則會被安置,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


移民署表示,黑心雇主在去年十一月即因剝削非法外勞遭查獲,案件訴訟期間又轉移陣地再度營業,繼續非法僱用外勞並剝削外勞權益再次遭到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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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3 16:57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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