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littleglin 於 2010-8-28 22:34 編輯
很令人訝異
自己曾經是這麼優秀的警察
竟然會做出這麼令人不齒的行徑
來作為談判籌碼
就算 別人願意傾聽你的請願
可是沒有人會覺得你還適合作一個公職人員
而且還適擔任人民的"公僕" 人民的"保母"
因為你不再具有此資格
而且根本是不配
再說你這種行為舉止 不太污辱了 你自己的人格
也污辱了你深深引以為傲的神聖工作
也許不只是沒有資格 還是不配 連該個公民的資格都不配擁有
可是聽說 他的家人 還在他身上穿了警察制服 蓋國旗
家人想必是覺得這是他的心願
可是 家人 還覺得他有資格穿這衣服嗎
所以人都可以 死後由家人自行穿上讓和衣服 任何打扮 蓋上任何國旗 勳章
可是 我真的覺得 他不配
還覺得 這種行為只是為他 帶來群眾的氣憤及羞辱
不過是不是就是因為國家結構本身不夠安全 或是 完善
才讓一個警察 竟然還擁有M16
也許是自己事前收藏
也許是事後購得
不過 我還是覺得 台灣 日本 應該不會出現這種強大的武器
最多只是刀劍之類的
所以這不僅僅是個人行為
整個國家也要自我檢討
也可以大概想像的到
他應該是不適任 被強迫解除職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