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未出庭遭拘提 曹錦輝痛哭「我錯了」

新聞達人 發表於 2010-9-3 07:00:0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778
[applenews=http://a342.g.akamai.net/7/342/86068/v001/tw.img.nextmedia.com/video/20100903/9055.flv]http://tw.nextmedia.com/artvideo/20100903/9055_640.jpg[/applenews]
【綜合報導】去年捲入職棒假球案的旅美球星、兄弟象前投手曹錦輝,因兩次未到法院作證,昨從美國返台時被航警拘提移送板橋地院。法官鄭重警告他「若有涉案新事證,隨時可能轉為被告!」庭訊後,小曹為過去接受假球集團性招待道歉,數度掩面崩潰落淚說:「我做錯了,真的很對不起大家,如果有機會讓我回去(打球),我會努力珍惜。」        
        
        
曹錦輝昨首度為捲入假球案痛哭流涕認錯,但網友並不領情。網友vinousred痛批:「說對不起就算了喔,你造成的傷害有想要去彌補嗎?」也有網友開罵:「要哭給誰看?丟臉!」甚至酸他:「歡迎組一隊『棒球更生人』,實力可逼中華職棒。」網友hinoi則諷刺說:「學K金戰士(指涉案的陳致遠),臉皮厚一點,上通告節目帶著妮妮(指酒店小姐),還可以賺點錢。」
好友:沒看他如此哭過

              
               
               
               

                曹錦輝(中)昨天清晨自美國返台,在桃園機場被拘提時提著一堆行李。李俊賢攝
               
              
              不過,曹錦輝昔日高中隊友、興農牛隊林英傑則替他緩頰:「希望能給他一條生路。」牛隊鄭達鴻昨也說:「我認識他這麼久,從沒有看到他如此哭過。」曹錦輝昨戴潮帽,穿T恤、牛仔褲,背名牌包從美國搭乘長榮班機,於清晨4時許返台,被桃園國際機場移民署人員發現他是假球案境管拘提對象攔下,他一臉錯愕被留置,上午7時由航警將他移送板橋地院。法院表示,曹錦輝向法院聲請發還去年檢調去他與女友韓佩穎住處,查扣的存摺、手機等證物,因法官須調查證物是否與假球案有關,今年4月16日、6月8日發傳票傳喚他,他都未出庭,所以發出拘提令。
法官:隨時可能轉被告
曹錦輝到法院後向守候的媒體解釋,獲不起訴後為靜下心,6月1日持旅遊簽證到美國洛杉磯展開自主訓練,準備在德州獨立聯盟打球,他強調:「(我)就是想打球,那畢竟是我生命中最喜歡的一項運動。」並指法院寄第一次傳票他沒收到,寄第二次傳票時他在美國。昨上午9時開庭,法官告訴曹錦輝隨時可能再傳喚他,下次不來會再拘提並開罰3萬元,雖檢方對他不起訴,但有很多他涉及花邊新聞的證據,「不要以為獲不起訴就沒事,若有涉案新事證,隨時可能轉為被告。」上午10時,法院開始勘驗曹錦輝銀行存摺、手機通聯紀錄以及簡訊,直到下午2時結束,他獲釋離開法院。板橋地檢署去年偵辦假球案查出,曹錦輝前年被美國職棒皇家隊釋出後返台,就透過La new熊隊好友黃俊中,認識涉及暴龍隊假球案的打假球集團首腦林秉文,數度和林秉文、黃俊中到北市各大酒店狂歡,他都會帶1、2名小姐出場,費用都由林秉文負擔。他雖與林秉文談及合作打假球,後來因暴龍隊假球案爆發而破局。後來,曹錦輝效力兄弟象隊,打假球集團「雨刷」蔡政宜透過投手莊宏亮邀約他上酒店、提供性招待。莊宏亮證稱,至少幫雨刷邀約曹錦輝5次,他都會先到酒店再帶小姐到汽車旅館,其中包括花名「妮妮」的小姐,每次花費十餘萬元。
收到傳票請假未獲准
檢方調查,去年8月8日,曹錦輝同意替雨刷打假球,但當天颱風來襲比賽取消。8月22日,他也答應打假球,因配合球員人數不足取消。檢方據此認為,曹錦輝每次和雨刷見面後,出賽就表現不佳,行徑可疑,但沒有他打假球證據,對他處分不起訴。曹錦輝經紀公司「八方環球」代表李瑋川昨說,有領到法院寄的第二次傳票,即透過律師向法院請假,詳細說明小曹10月初才返台,「但沒得到法院任何回應,小曹被帶到法院,我們也很意外。」法院發言人樊季康解釋,律師雖替曹錦輝請假,但法官認為無正當理由不准。
曹錦輝 小檔案
              
               
               
               

               
               
              
              年齡:29歲學歷:高苑工商婚姻:未婚守備:投手球種:速球(162公里)、變速球、滑球、伸卡球職棒戰績:˙美國職棒大聯盟(4年)4勝4敗21救援,防禦率5.40˙中華職棒(1年)8勝8敗0救援,防禦率3.94重要經歷:˙2003年7月第一位在美國職棒大聯盟登板先發的台灣投手,創下台灣球員在美國職棒大聯盟首勝紀錄˙2008年12月返台加入兄弟象隊,月薪35萬元台幣,外加激勵獎金100萬元台幣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曹錦輝 捲入假球案事件簿
2009/10/26
住處被搜索後發聲明,對被指打假球感到憤怒與失望,宣稱「懷疑自己,今年回來打球這個決定,是不是錯了?」
2009/10/27
向兄弟象隊領隊洪瑞河坦承與組頭吃飯,但「絕沒拿過半毛錢」。
2009/10/28
被板橋地檢署列為被告約談,否認打假球,訊後無保釋回。
2009/11/03
發聲明為自己交友不慎向社會致歉,仍堅稱「從來沒有對不起我投過的每一顆球,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
2009/11/04
被踢爆2009/10/12獅象總冠軍系列戰開打前夕,逗留KTV至凌晨3時許,疑似密會組頭。
2009/12/23
被象隊球團決議不續約,其餘3隊球團也表明不接手,職棒生涯幾乎告終。
2010/01/08
被踢爆主動向組頭探聽打假球行情。
2010/02/10
獲不起訴處分,但被檢方指多次與組頭接觸並接受性招待,只是查無收錢打假球的對價關係。
2010/02/12
發聲明承認「我確實做錯了,忽略身為運動員應有的謹言慎行,疏忽應遵守的道德分際,沒做好社會的榜樣。」
2010/09/02
2度遭傳喚出庭作證但缺席,遭板橋地院發函拘提,在桃園機場遭航警留置移送板院訊問,勘驗影帶證物後被請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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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s10e 發表於 2013-5-10 17:22
thank you for the sharing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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